汉族社祭时所供饭食。汉朝以后,一般用戊日,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正处春分、秋分前后。
土家人十分看重“ 过社”,家家户户乐此不疲。过社时,都兴做香喷喷的社饭。
社日是古代农民祭祀土地神的节日,汉以前只有春社,汉以后开始有秋社。自宋代起,以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为社日。唐代诗人王驾有《社日》一诗,“鹅湖山下稻粮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唐·张籍《吴楚歌》:“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宋·王安石《歌元丰》:“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明·谢肇淛《五杂俎·天部二》:“唐宋以前皆以社日停针线,而不知其所从起。余按《吕公忌》云‘社日男女辍业一日,否则令人不聪’,始知俗传社日饮酒治耳聋者为此,而停针线者亦以此也。”参阅宋·陈元靓《岁时广记·二社日》、清·顾炎武《日知录·社日用甲》。
而清《潭阳竹枝词》“五戊经过春日长,治聋酒好漫沽长。万家年后炊烟起,白米青蒿社饭香。”就是对土家人“过社”的真实写照。
社饭社饭的制作方法是:将田园、溪边、山坡上的鲜嫩社蒿(香蒿、青蒿)采撷回家,洗净剁碎,揉尽苦水,焙干,与野蒜(胡葱)、地米菜、腊豆干、腊肉干等辅料掺合糯米(可掺部分粘米,但需先将粘米煮成半熟后掺入糯米)蒸或焖制而成。其味鲜美,芳香扑鼻,松软可口,老少皆宜。
土家人做社饭不光是自家人吃,还把它作为馈赠亲友的佳品,故有民谚说:“送完了自家的, 吃不完别家的。”充分显示出土家人淳朴、亲和的民风。由于社蒿(香蒿)具有很好的药理作用,其性苦寒,能治疗和预防伤、肿痛、痨、疟、痢、痔等多种疾病,所以社饭是土家人传统药膳中的一个常用品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天柱县注溪乡、兰田镇、邦洞镇、凤城镇、社学乡、渡马乡、坪地镇,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部分乡镇,直径100公里不等。
位于湘黔交界的天柱县北部30公里的“注溪社节”历史悠久、独具一格。源于《幼学》岁月篇中“立春五戊为春社”的论定。社节前和社节当天,注溪侗族人民要做三件事:一是“忌戊”。就是每年立春后第一个“戊”日起到第五个“戊”日止。每逢“戊”日都要禁忌犁田、动土、挑水、挑粪、舂米、推磨等。这就是当地相传“一戊天地、二戊本身、三戊牛马、四戊阳春”的俗言。二是煮社饭。到了五“戊”社节当天,当地家家户户都以吃社饭来庆祝这一隆重节日。社饭用大米、糯米各半煮至半熟后,再拌腊肉丁(侗家用柴火烤出来的猪肉)、大菜、蒿菜、马葱(野葱)、大蒜、生姜、猪油、食盐等调匀用文火焖熟即食用。社饭香软可口,具有独具一格的风味,无不赞美。另还有特殊习俗,就是“挂社坟”。注溪侗族人民哪家有才死未满三年的亲人,这家一早就要煮饭、炒肉包在里面,另拿刀头(猪肉)、香纸、炮等去向亲人祭社祖、挂社坟,一家人(晚辈)都在坟前三拜,表示尊敬和哀念去逝未满三年的亲人,求得保佑后人,百做百盛,老少安康。如此一年复一年,年年如此。自古以来,注溪人杰地灵,山清水秀,爱客好宾,忠厚朴实。所以,社节家家都迎来各方贵客宾友同庆一堂,在吃社饭中行令猜拳、唱歌等,热闹非凡。
时到咸丰五年(1855)姜应芳在织云宣布起义后,又与台江张秀眉会合,兵分三路意欲推翻清廷。第三路人马从邦洞进入兰田、注溪等地图攻晃州(今新晃)、沅州(今芷江)。起义兵声势浩大,震惊清朝政府,即令湖南巡抚毛鸿宾调湘军3万,和曾国藩配合攻入贵州境内,兵到之处,烧、杀、抢、劫,民不聊生。注溪是天柱通往晃州的要道,成了战场,群众无法生产,只有聚集在附近的大坡大坳搭棚栖身,靠摘野果、打野菜、削树皮来充饥,过着非人生活。
注溪人民祸不单行,同治五年(1866)疟疾染民,求医无药,死人无数,田无人耕,地无人种,无法生活,难民成群。田中树木长大如碗口,不但病灾殃民,而且各处土匪趁机劫财,草杀良民,使注溪人民无法生存。欧阳涛作诗为证。诗曰:“同治五年九月秋,时逢十五苗入州,男女老幼遭屠戮,尸体抛荒记寇仇。”为此,在同治八年(1869)有蒲溪庠生欧阳涛、注溪秦大宋以及湖南省晃州上公道杨秀力三人,为挽救难局,暗地私约周围二十多个村寨寨主,于春社之日,集中在注溪街背“交棍坳” 召开治乱自卫会议,商议制定安居良策。议定出三大要点:一、团结集中;二、力量集中;三、信号集中。无论何时何地有匪侵扰,就到高坡顶上连放铁炮五响。然后一寨接一寨地传放,以集中各处乡民,合力汇剿。从此,当地土匪不再扰乱,注溪及毗邻人民得到安居乐业,首次会议得到成功。次年(1870),各寨民众携带酒淆到“交棍坳”庆贺,传说有300多人。大家开怀畅饮,男女老少高歌颂扬。大家倡议从此以后每年逢五“戊”社节日,男女老少集中该坳欢度“社节”,把“交棍坳”定为“注溪社节”的社场。后人对社节的庆祝越来越热闹,每年男女老少,盛妆打扮,到社坳以歌颂扬国泰民安外,“注溪社节”也成为赛歌、斗鸟及年青人谈情说爱的场所,流传至今。
地处国家级风景区的梵净山附近的贵州铜仁市,自古以来,方圆百里皆有在“春社日”吃“社饭”的传统习俗,至今仍保持这一遗风。据《铜仁光绪府志》载:“三月清明前后数日,翦白纸挂于祖墓上,谓之挂青;若服未阕者,先于社日扫墓,以野菜和饭祀之,谓之社饭”。铜仁古代社日祭祀的习俗,发展为今天社日以社饭祭祖,内容竟无多少更改。每年的立春后五戊为春社日,家家必备春宴扫墓,或全族聚群宴,仪式隆重,场面热烈。外地亲朋好友若适逢此时来访,可参席社饭。
每年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生机盎然,这时用于做社饭的重要原料——鲜嫩茁壮的青蒿和野葱,正满山遍野,是制作社饭的大好时机。食社饭,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当地人缅怀古人,寄希望于未来的情愫。
原 料:
糯米300克,大米200克,熟腊肉150克,青蒿菜200克,苦蒜(野葱)150克。
调 料:
茶油、盐、味精等适量。
制作方法:
蒸。腊肉切成小丁,苦蒜去根须切成短节,蒿菜洗净(只用嫩叶),切成短节,揉出苦水剂干水分。入锅用茶油炒至蒿菜转黄去除苦水待用。糯米、大米淘洗干净,糯米用水浸泡;大米先放入沸水锅中稍煮片刻捞出,滤去米汤;糯米滤去水分后与煮过的大米混合一起,放入腊肉丁、苦蒜、蒿菜、盐、味精拌匀,放入甑内,用大火蒸熟即成。
风味特色:
青蒿野葱味馨香,腊肉香味浓郁,米饭油而不腻,流行于铜仁地区。
制作关键:
1.青蒿要二次出苦水,以减轻苦涩味。非季节或偏老葱蒿,味涩味浓,不宜采用。
2.煮籼米饭要蒸到恰到好处,不生不熟,比平常煮的甑子饭稍硬。
3.蒸制过程中要火旺,一气呵成。
特点:
青蒿、野葱有特殊的清香,且粘附于饭表,气味渗透其中,腊肉香味浓郁,脂光泽润,两种米饭综合,色泽晶莹透明,油而不腻。
将糯米、籼米、野香蒿、野胡葱、腊肉、猪油、植物油、花生米等蒸、煮而成。可现煮现吃,也可事后炒着吃。社饭只会越炒越香。
在湘西凤凰、保靖、花垣土乡苗寨都有过春社吃社饭的匀俗。社饭主要在社日(即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进行,也就是过“春社”。戊日属土,所以这天也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人们以此祈年景顺利、五谷丰登、家运祥和。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煮社饭吃,以示过社。客人如碰上这个节日,那你就大饱“口福”了。
煮社饭的方法与一般饭不同。首先要到园边地角或溪边采撷鲜嫩的蒿菜,把它洗净剁碎,在石板上把苦水揉尽,然后放在锅里焙干,与切成碎颗的腊肉拌葫葱炒香。其次,按三比一的方法,把三分之一的粘米煮到半熟,再把三分之二的糯米倒入锅内与粘米煮熟,然后把事先炒香的蒿菜放进锅里拌合均匀,盖上锅盖焖上半个 钟头就可吃了。这种方式煮的社饭具有蒿香、饭香、肉香、菜香多种香味,馨香入鼻,沁人心脾,两种米饭综合,色泽晶莹透明,油而不腻,人们吃这种饭的时候,食欲大增,吃了一碗,还想吃第二碗........社饭可现煮现吃,也可事后炒着吃。社饭只会越炒越香。
吃社饭,正是仲春三月时节,杨绿桃红空气清新。虽然家家户户都做社饭,但总有不相同的时候,邻居要互相赠送品尝。这种淳朴的乡风民情,至今还在一代代延续。同时,蒿香苗家社饭具有祛肿益气,除瘅(注:dàn,中医指热症),祛毒,强益胆气功效,也是苗家人的一道传统药膳美食,随着改革开放社饭也走向市场。所以如果你到了湘西不吃上一顿美味的“社饭”也是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