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09--1981.08, 石家庄化工学校无机化工专业学习
1981.08--1982.03, 高邑县企业局干事
1982.03--1982.06, 高邑县人民法院干事
1982.06--1983.11, 高邑县委办公室干事
1983.11--1985.05, 共青团高邑县委副书记
1985.05--1989.07, 共青团高邑县委书记(其间:1986.09--1988.07, 在河北师范大学政教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9.07--1992.05, 河北省纪委检查二室干事、副主任科员
1992.05--1996.01, 河北省纪委检查二室主任科员
1996.01--1997.01, 河北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7.01--1999.03, 河北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处级副主任
1999.03--2001.06, 河北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处级副主任
2001.06--2002.07, 河北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2.07--2005.06, 河北省纪委案件审计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2000.08--200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5.06--2005.10, 河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5.10--2006.01, 河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正处级主任
2006.01--2008.12, 河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厅级主任
2008.12--2012.04, 河北省纪委常委
2012.04--2015.05, 河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5.05--2015.06, 河北省纪委常委
2015.06-- 2018.02,河北省纪委副书记
2018.02--2022.01, 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1][2]
2022.01,河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3]
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6年11月25日,中共河北省第九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吕永志为省纪委副书记、委员。
2018年1月18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吕永志当选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4]
2018年2月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吕永志为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5]
2022年1月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吕永志的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1]
2022年1月9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吕永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