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又称“发起人股”或“递延股”或“红利股”,指无代价获取的股份。其持有与普通股持有人拥有的权利不同,其持有人没有表决权,干股的盈余分配和清偿剩余财产的位序均排在其他股票之后,只有在普通股或优先股持有人的权利履行后才享有对公司资产的拥有权。它也代表公司将一些库存股,有关股份是为奖励公司管理层而保存起来,但要待管理层有一定成绩后才可获得的股份。
与实际股权激励类似的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的股票,在公司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区别在于:虚拟股票模式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也无需工商登记。
虚拟股权激励是有条件地、中长期地跟踪股东价值,而非上市公司则是跟踪每股利润。虚拟股票避免了以变化不定的股票价格为标准去衡量公司业绩和激励员工,尤其是在这些波动不是由于公司业绩变化造成,而是由于投机或其他宏观变量等经理人员不可控因素引起时。
虚拟股权操作方便,只要拟定一个内部协议就可以了,也不会影响股权结构,也无需考虑激励股票的来源问题,但由于企业用于激励的现金支出较大,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毕竟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保证持续的高增长和高利润。
另一方面,如何考核参与虚拟期权计划的人员也是风险之一。对于实施虚拟股权激励的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经营者报酬与其业绩挂钩的前提。
最早运用虚拟股票的是玫琳凯公司。1985年,面对公司销售额下降、财务困难等危机,公司设计出一种想象的股票来跟踪玫琳凯公司的股价,给30位高级经理相当于玫琳凯公司15%股份的虚拟购股权,价值1200万美元。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1990年玫琳凯公司恢复了生机,虚拟股票增值2倍以上。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65596人。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华为的“虚拟股”机制其实已经被证明是一套比IPO更为有效的“全员激励手段”。通过虚拟股系统,华为让48%的员工持有华为虚拟股。华为将这种机制描述为:公司通过工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全体在职持股员工选举产生持股员工代表,并通过持股员工代表行使有关权利。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个人贡献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长远的共同奋斗、分享机制。
不过,华为内部运行的虚拟股,一直被业内人士争议不断。有人认为华为的虚拟股权体系,形迹近于“非法集资”,更有甚者认为它是又一种骗局。员工以银行贷款购股,融资成本低廉,七年时间,内部融资超过270亿元。
除了民营企业华为,虚拟股权在国内外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中都不少见。H股上市公司如招商银行、南方航空、国航等,A股上市公司如上海贝岭、银河科技等均采取了虚拟股票激励机制。
华为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内部运行12年的虚拟股引起争议的事件,使人们的视野又集中在了作为长期激励举措而推出的“虚拟股权”上。
与实际股权激励类似的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的股票(Phantom Stocks),在公司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区别在于,虚拟股票模式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也无需工商登记。
实际上,不只是华为,虚拟股权在国内外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中都不鲜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合伙人郑培敏告诉《第一财经日报》,H股上市如招商银行、南方航空、国航等,A股上市公司如上海贝岭、银河科技等均采取了虚拟股票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