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09--1986.07 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8.01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助教、讲师、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期间:1988.09--1989.08深圳特区经贸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1998.01--1998.07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综合秘书处干部
1998.07--1999.07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市 政府值班室副主任(期间:1998.09--1999.07主持工作)
1999.07--2000.08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处长、市政府值班室主任
2000.08--2003.09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处长
(1997.09--2001.07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
2003.09--2006.04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重庆仲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6.04--2007.08 重庆市江北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
2007.08--2009.08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
2009.08--2011.12 重庆市渝中区委常委(2009.12兼任渝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2]
2011.12--2013.03 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13.03--2016.07 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兼)
2016.07--2021.09 重庆市涪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21.09--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局第一政委(兼),重庆仲裁办主任(兼)。[1]
重庆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
2021年9月14日,涪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种及灵同志辞去涪陵区政府区长职务。[4]
2021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种及灵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22年1月10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种及灵的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5]
2023年3月30日下午,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种及灵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