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化论运用于社会,而社会也依此自然而然地进化的一种学说和思想。这个学说常常与社会机体说相联系着。社会机体说的创始者为斯宾塞(H.Sp-encer),一般认为,在达尔文的进化论创立后,在社会思想方面,不消说斯宾塞的影响是很大的,这种思想也见于美国。斯宾塞虽站在拉马克主义的立场上,但在考虑社会进化时,他的这方面的主张则是很适宜的。
19世纪下半叶,英国自然科学家C.R.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9)问世后,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观念在欧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一些思想家进一步把生物进化理论引入社会历史和文化研究领域,导致了社会进化论的产生。社会进化论的早期代表人物主要有:A.孔德、H.斯宾塞、L.H.摩尔根、E.B.泰勒和L.T.霍布豪斯等。早期社会进化论者认为,社会的进化和生物进化一样,是一个缓慢的、渐进的过程,是从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直线式的发展。在阐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因时,他们往往诉诸自然界的规律性,大多具有决定论的色彩。早期社会进化论可分为生物进化论和自然主义进化论两种。生物进化论认为,同生物有机体一样,社会制度的发展也存在着某种有机规律,它决定着这些制度变化的渐进性和持续性。如孔德提出社会的发展经历了原始阶段(或神学阶段)、过渡阶段(或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或科学阶段)的观点。自然主义进化论从自然哲学那里继承了关于“第一推动力”的思想,认为社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受普遍规律的支配。如有机体论强调社会整体的结构具有决定作用,人类学认为人的本性、人种特征和遗传因素对社会生活具有决定性影响;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是生存竞争和自然淘汰,等等。
由于早期社会进化论在理论上的粗浅、庸俗和对社会发展作渐进的、狭窄的、直线性的解释,遭到各方面的批判。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反实证主义思潮在社会意识中影响的增大,传统的进化观念受到怀疑,社会进化论在社会学中的影响逐渐减弱。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受到社会学界普遍关注,引发许多社会学家重新看待传统进化论,并完善某些概念,出现了新进化论或称现代社会进化论。
与早期社会进化论不同,现代社会进化论不再对社会发展阶段进行猜测,而把重点放在研究不同社会发展的变化模式上。认为社会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渐进的过程,它可借助文化传播以跨越某个或某些发展阶段;从发生学上看,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进化阶段,但每一个社会不一定必须经过所有的进化阶段。工业化导致了相同的制度和社会模式在全球范围的发展。现代社会进化论提出了5种社会变迁类型:①非必然的进化。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可能会导致进一步进化,但也可能不会发生这种进化。②非直线发展的进化。不存在一个所有社会都必然经过的单一发展阶梯顺序,社会通过相互传播文化,可以跨越某些发展阶段。③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认为协作化竞争更能带来进步。④不含最终目标的进化。⑤非同步的进化。经济的增长、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是必然地伴随着文化的同步发展。
社会进化论
欧洲个人主义时代,在初始是理智的一反叛,臻极端则为物理“科学”胜利底进步。这一进化是历史上必不可免的。个人主义的黎明,常是一疑问,一否定。个人遇到一种宗教加到他身上,其信条与训练,不是基于一常可证明的精神“真理”的活底意义上,而是基于古书的文字,“教皇”的必然无误的法言,“教会”的传统,学人和学究的渊博神道之谈,公教牧师的密议,修道院规的主脑,各种博士之论,凡此皆是不容疑问的法官,其唯一工事是裁判和断定,其间却没有任何人似乎以为必需或可容许去研寻,试验,证明,考察,发现。他见到,如在这种制度下所必不可免的,真科学和真知识皆或被禁斥,惩创,迫害了,不然,则使之荒废,由习惯于盲目依赖固定底权威;纵使在旧权威中之为真实者,亦已不复有何价值,
因其言论皆经博学地或愚昧地背诵,而其真实意义,则不复有人以之生活了,至多除了少数几人。在政治中他随处遇到神圣权利,固定特权,神圣法定底虐政,凡此皆显然配备了一种压迫威势,以悠久底法令而自加是正的,但似乎皆无真正可以存在的理由和权能。
在社会制度中,他遇到同等规版化了的成俗之统治,固定了的无能,固定了的特权,在上者自私底傲慢,在下者盲目底俯伏,而古昔底事功,或者有一时期曾经是正过这种资格分配的,或则全然未行,或则行之而不善,毫无义务感觉,徒然成为阶级虚矜的一部分而已。他必得起而反叛了;在权威之任何申明,他必得注以坚定存疑的目光;当有人告诉他这是事物的神圣真理或上帝的命令,或人类生活自古以来的纲纪时,他得答复:“但果真是这样吗?我何由知道这便是事物的真理,不是迷信或虚伪呢?上帝什么时候命令过的?我如何知道这是上帝的命令的旨意,而不是你的错误或矫称呢?或你所根据的那书,本不是“他”的言语,又是否根本“他”曾对人类说过“他”的意志呢?这自古以来的纲纪如你所说,果真自古以来吗?果真是“自然”的律则?或是“时代”的一不完善之结果,今兹至多是一乖谬底成俗呢?而且凡你所说,我仍然当问,是否与世间的事实相符,与我的正义感,与我对真理的评判,与我于真实的经验相合呢?”若非如此,反叛的个人遂抛弃了羁扼,发表如他所见的真理;他这么作时,必然打击到当前集体之宗教,社会,政治,一时也许甚至还打击到纲常道德的根株上,因为这集体建立在
他所不信任的权威上,他所摧毁的成俗上,而非建筑在一活底真理上,可能成功地与他自己的真理对峙的。旧秩序的拥护者,可能是对的,当其要压制他,视他为一破坏分子,危害社会之安定,政治的秩序,或宗教的传统;但他仍然兀立于此,他不能另外怎样,因为他的使命是破坏,要破坏虚伪,揭发一真理的新基础。但由什么个人底官能或标准,这改革者方能得到他的新基础或建立他的新度量呢?显明的,这将依于当时所可得到的启明,和他所可能接近的那些知识形式。起初,这在宗教中是一种个人的
明悟,在“西方”则佐之以神学的,在“东方”则佐之以哲学的推理。在社会和政治中,这始以对自然权利和正义的一种粗率原始底见识,这发端于痛苦到几于无望了,或发端于对普遍压迫,错误,不公平的醒觉了的意识,且觉到其当前之制度,若加以除了特殊权益和固定成俗以外的试验,便无足维护了。宗教动机导之于先;而社会和政治底动机,一经迅速压平其最初朴拙而猛烈底运动,自加和缓了,便利用宗教改革之骚起,随之于后,作为一有用的同盟者,候其时机以取得领导地位,时当精神底“动能”已消磨了,也许是由于精神“动能”所号召来助的世俗势力,正是这些力量消磨了它,因而迷途以后。欧洲的宗教自由运动,根据于一起初有限底其次则绝对底权利,以个人底经验和清明底理智,去决定那些灵感“经文”的真义,基督教底真实礼仪和“教会”组织的真义。其要求之猛烈,量之于其叛变之猛烈,反对教会当局之剥削,虚伪,苛虐不仁;教会当局则宣布保持“经典”于普通知识以外,而以道德权威,物理暴行,将其于“圣书”的武断底解说,―自然倘若是这而不是其他充代的学说,―强加于相违怜的个人良知上。这种反动,在其较温良较和缓底形式上,遂产生了这些妥协,如教皇分权制的诸教会;在其较高度热度下,乃有加尔文(Calvin,1500一1564)清净修道派;在其白热中,则产生了个人的宗教批判与想象之叛乱,如新浸礼会,独立教会,梭庆诺斯会(Socinus,1525一1562),以及无数其他宗派。在“东方”,这种运动脱离了一切政治意义,或任何强烈破除偶像的社会意义时,简单会产生了一列宗教改革者,见道圣哲,新信仰体,并其所正有的文化上和社会上的施为;在“西方”,无神主义和现世主义乃其必然前定底目标了。其初,疑问宗教的习俗形式,僧侣之于上帝与心灵间作中介者,教皇权威之代替“经典”权威,其次则不免更进一步,疑问“经典”本身,于是乎更疑问到一切超自然主义,宗教信仰或超理性之真理,不下于外表信条和建置。
究之欧洲的进化,未甚决定于“宗教改革”,而甚决定于“文艺复兴”;其英华发舒,由于后者之向古希腊罗马的理性之强猛回头,而非甚由于前者的希伯莱的和宗教伦理的气质。文艺复兴,一方面还给欧洲以希腊心思之自由好奇性,其于本始原则和理性律则之热烈寻求,及其以直接观察和个人推理,对于人生事实的有乐趣底智识探讨;另一方面,还给以罗马人之广大实际性,及其条理生活,使与一充实底实用性及事物的正当原则相和谐之意识。但于
这两种倾向,欧洲是以热情,严肃,一种道德底几乎是宗教底殷心而加以追随的,而这,在古希腊罗马的理性上缺乏了,是欧洲所以有许多悠长底犹太基督教化之世纪的由来。是由这许多渊源,“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时代,终于追寻了那秩序与管制的原则,为一切人类社会所需要的,而这也是较古诸时代所试图实现的,起初以真理的固定象征之实体化,其次以道德典型和纪律,终以必无误失的权威和规版化的成俗,去加以实现的。
显明的,无限制地运用个人的明悟或判断,既无任何外在标准,又无任何普遍可识的真理之渊源,这于我们这不完善底人类,是一危险底实验。很像是这不会引到事物真理之进步底展开,而会引到意见之纷纭和相续底动荡。且有不下于此者,由强固地拥护个人权利,或阶级利益和欲求,以追寻社会正义,必然是一不断斗争与革命之源,可终之于各个人意志之夸张底拥护,要过自己的生活,满自己的理念与欲望,这于是在社会组织中将生起严重底不
安或激烈底骚扰。因此,在人类的每一个人主义时代中,必迫于寻求两最高底需要。它必得寻出一“真理”底普遍标准,于此一般人的个人判断,将在内里被迫呈验,而无有物理底拘束或非理底权威之外加。而且,它也必得达到社会秩序之某些原则,平等地建立于一普遍可识的事物真理上的;一种秩序是需要的,这将约制欲望和自利,至少加以一些智识底和道德底试验,必这两种强烈而危险底
力量先考试过了,然后它们方能感到有正当理由以确定其于人生之要求。以推测底科学底理智为工具,以追求一可行的社会正义与健全实用性为精神,欧洲诸进步国家,起而寻求这光明和这法律了。
他们寻得了,且热烈地保持着,在物理诸“科学”的发明中。“科学”的得胜底统治,摧破一切而无可抵抗的胜利,在十九世纪欧洲,可以其似是绝对底完善而说明,“西方”思想.上的这些伟大心理底要求,至少一时以此皆能满足了。“科学”,对“西方”思想好像是毫无缺点圆满了那个人主义时代的两种无上需要之寻求。在这里,终于得到了事物的真理,不依乎可疑的“经文典册”或有误失的人类权威,而依赖乎“自然之母”自己所写在她的永恒底书上的,只要人有耐心观察,有智识上的诚实去裁判,是人人皆可读的。这里有世界的和我们的生存上的许多法律,原则,基本事实,凡人皆顿然可为自己而证实的,而且,因此乃必然满足且领导自由底个人判断,同等解脱之于外来底压迫和有误底自我意志。在这里,有许多
法律和真理,替人类个人的要求和欲望是正了,却也加以管制了;在这里,有一科学,它给人生定一标准,一知识表率,一生活的合理基础,于个人于民族之进步与圆成,划出了一明晰底轮廓,立下了一尊严底方案。试图统治且组织人类生活,用了可证实底“科学”用一种律则,用一事物之真理,用一秩序,和人人可见,且在其基本和事实上可加证明的许多原则,而且因此人人可以自由地且必然
合理性地服属之者,这是欧洲文明的臻极底运动。这曾经是人类社会的个人主义时代之成就和胜利;这亦似乎是个人主义的终结,它的死亡之原因,它之被弃置和埋葬于许多过去的纪念物里。
社会进化论的产生给形而上学及神创世界的物种不变论以沉重的打击,对探索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性和对社会发展进行客观的、科学的研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它把社会发展仅仅理解为渐变、改良,反对质变、飞跃,未能跳出形而上学的窠臼。K.马克思对此进行了科学的批评,并阐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的发展总趋势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进化是一个迂回的、曲折的、辩证的、永无止境的过程。社会进化是人们由盲目地改造社会走向自觉地改造社会的结果,它只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