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大臣是日本为了补充各省的国务大臣不足的情况下于2001年设置的一个职位。
主要是为了解决日本内阁中某些事务无常设的各省国务大臣负责的情况。比如说,冲绳及北方问题特命担当大臣,少子化问题特命担当大臣,还有华裔日本人莲舫担任的行政刷新特命担当大臣等等。这些都是一个时期之内的国政要事,所以不能常设省。
制度成立后至第1次小泉第1次改造内阁为止是两阶段任命、补职。官方公报以直式书写。
在“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称呼统一化以前,也称作“○○担当大臣”,现在电视、新闻等报导与国会审议直播时,比起正式的“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担当)”,媒体也倾向与使用字数较短的“○○担当大臣”(例: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金融担当)→金融担当大臣)。也有更简略的“○○大臣”、“○○相”(例: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行政刷新担当)→行政刷新大臣、行政刷新相)。此外,中央省厅再编前的《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第11条及别表第1)将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暂时称为“担当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