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消耗定额亦称“油料耗用定额”。作业机组完成单位作业量的油料消耗标准。一般以标准亩耗油量表示。油料消耗定额可以分为油料消耗基本冠额和油料消耗差别定额。前者是指在完成农机作业基本定额时的油料消耗量。后者等于油料消耗基本定额和油料消耗量差别系数的乘积。油料消耗定额通常都以主燃油(工作时使用的主要燃油)消耗量为准。副油消耗定额则按主燃油的百分比计算。例如在一般情况下,当拖拉机每标准亩耗油量不超过0.75公斤时,各种副油的消耗量相当于柴油消耗量的百分比规定如下:黄油1%,机油5%小发动机起动用汽油1%,轮式拖拉机齿轮油0.8%,履带式拖拉机齿轮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