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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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2016年3月发出。发表于2016年3月22日《人民日报》。《意见》共分九部分: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三、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五、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六、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八、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九、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意见》指出,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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