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衡阳市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地址:衡阳市西外环路68号平湖公园对面
一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指导、检查、监督衡阳各县、市、区的广播电视工作。
二 负责衡阳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审核、播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 负责衡阳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四 负责衡阳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
五 制定衡阳市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 负责衡阳市广播电视业务专用频段的规划与管理;办理广播电视台、站的建立与撤销的审核和申报手续。
七 负责衡阳市有线电视、闭路电视、共用天线、卫星地面设施的发展规划与管理。
八 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开展财务审计。
九 指导和协调衡阳市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
十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十一 承办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事业编制为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
根据上述职责,衡阳市广播电视局设5个职能科?室 :
督办本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计划生育、保密、外事以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局机关和重点防护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
实施对广播电视宣传电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制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直属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指导地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组织全市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拟定衡阳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审核或承办衡阳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 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并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 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拟定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协调新技术的科研应用和科技进步奖的评审;承办衡阳市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组织市直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编制衡阳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对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审计;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广播电视广告创收的归口管理。
管理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推进有关人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协同市新闻出版部门核发广播电视系统记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