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

剂型 丸状颗粒
不良反应 过敏
主要适用症 抗真菌
药品名称 伊曲康唑
分子式 C35H38Cl2N8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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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主要应用于深部真菌所引起的系统感染,如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类球孢子菌病、着色真菌病、孢子丝菌病、球孢子菌病等。也可用于念珠菌病和曲菌病。

临床应用

口服,浅表真菌感染:每日1次,每次0.1g~0.2g于餐时服,疗程7或15日。甲癣病短程间歇疗法;每次口服0.2g,每日2次,连服7日,停药3周为一疗程。指甲癣病按此法用2个疗程;趾甲癣病则用3个疗程。花斑糠疹、阴道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口服,每日1次0.2g,分别给药5日、3日及3周。系统深部真菌感染:口服,开始每日0.2g,疗效不佳时可加至每日0.4g,根据临床和检验结果确定用药期的长短。

不良反应

本品对肝酶的影响较酮康唑为轻,但仍应警惕发生肝损害,已发现肝衰竭死亡病例。有恶心及其他胃肠道反应,还可出现低钾血症和水肿。本品有一定的心脏毒性,已发现充血性心衰多例且有死亡者。

注意事项

1.连续用药超过1个月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可出现低钾血症和水肿。

2.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停药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3.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5.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用药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心功能不全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合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2.本品与华法林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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