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

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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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行影响

相关漫画图相关漫画图替考,是一个“利”字作祟,考生的成绩好了,学校的升学率高了,有利于学校在社会上提高知名度,有利于今后的招生工作。而学校在教育评比中,无疑也以获得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可谓是一石二鸟,鱼与熊掌兼得,学校何乐而不为?

替考成了传统,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当“枪手”横扫考场,一些竞争力弱的考生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如果没有这些“枪手”从中插一杠,他们就可以多获得一个求学的机会,因此,替考既是对考试规则的破坏,更是对公平的严重挑衅。

替考使考试制度就形同虚设。高考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它可以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因此,高考制度极为严厉。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严厉的制度,都会有人去破坏它。而替考竟然成了传统,不是考试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就是在执行监督时走了样。这些替考者是如何通过资格审查和瞒过监考者眼睛的?而每年都有替考者蒙混过关,难道监考者就没有一丝察觉?

替考既是对考试规则的破坏,也是对应试教育的讽喻。当人们的教育以功利为目的,学校就会不择手段,想方设法为自己脸上涂脂抹粉,当学校弄虚作假变成弄假成真,学校就达到了它的目的,就会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受害者无疑是学生及其家长。

替考也在拷问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是主动管理,还是对学校弄虚作假行为睁一眼闭一样?据报道,汉中市洋县中学替考学生有一二十名之多,替考可谓是蔚然成风,其大胆让人瞠目,对这种“恶行”如果不加以惩戒,高考就会成为一种游戏,被学校玩弄于鼓掌,沦为学校牟取私利的工具

防止措施

为了防止考场中的舞弊行为,教育部特意为考试出台了一些新的考场规则。比如,考生们在考试前必须要签署这样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保证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为了防止考题外泄,监考老师同样要签署一份《自律承诺书》,其中明确规定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前监考人员的手机已被校方统一封存。

案例呈现

相关漫画图相关漫画图2006年6月15日,洋县替考事件调查组通报称,洋县社会青年韩某在网吧认识了该县一高二学生,并与之商议代替其参加高考。调查组对参与此起替考事件的老师给予了党内及行政警告处分。然而这名高二学生在举报信中称,所谓在网吧认识韩某,是几名老师于6月9日让其如此应对调查的。

甘肃省天水市2008年高考期间发生集体冒名替考事件,山东省一所中学的十多名高二学生千里迢迢异地替考。这种有组织、明目张胆的行为,令人震惊。

2015年6月,《南方都市报》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为题报道了有团伙组织在江西实施高考替考事件。教育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对江西高考替考一事作出回应称,“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

替考案件

江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查处42人

替考替考经江西省、市、县(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查明,2015年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

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已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4名高考替考组织者,因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中介人员李某炎(江西万年人,无业)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中介人员杨某起(山东菏泽人,无业)的涉案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审理中。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已按教育部第33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7名被替考考生,作出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决定,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处理结果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向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对7名替考者,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江西替考事件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其中涉及22名公职人员。[2]

江西高考替考事件23人涉徇私舞弊罪等被立案侦查 

江西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发生后,南昌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积极主动介入调查事件背后的渎职贪腐行为,依法对事件所涉23人分别以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立案侦查,其中21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审查起诉。 [3]

考研首例替考案 “枪手”均被判拘役一个月

2016年1月15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替考”案,并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当庭作出判决。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虎某及“枪手”侯某,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及相应罚金。

2015年10月,虎某通过他人联系侯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上 午,侯某在某大学旧教学楼第43考场,代替虎某参加上述考试中的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侯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于 2015年12月2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二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庭审中,检方针对上述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发表公诉意见,认为侯某、虎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侯某具有如实供述情节,虎某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判处两人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并处罚金。[4]

千人集体顶替高考 钻了历史空子需付出什么代价

2016年6月,一封实名举报信打破了小县城江苏灌南的平静。信中称,如今在当地担任公职的一对小夫妻,多年前曾冒用他人学籍考入大学。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当年顶替应届生学籍参加高考并最终化名生活多年的人不在少数。在特殊历史时期,仅灌南一县,就至少有千余人顶替学籍参加高考,其中不少人如今已是当地相关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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