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09——1983.07,内蒙古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3.07——1986.0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编辑;
1986.04——1987.02,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秘书;
1987.02——1989.0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正科级秘书;
1989.03——1990.03,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人事处干部;
1990.03——1992.09,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1992.09——1999.12,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干部室副处级检查员;
1999.12——2003.0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监查综合室副主任(其间:2001.03—2003.03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挂职任旗委副书记);
2003.04——2007.12,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党风廉政室副主任(其间:2005.09—2006.01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12——2010.07,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副厅级检查员;
2010.07——2011.08,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党风廉政室主任;
2011.08——2017.09,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09——2017.12,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其间:2017.10任市委党校校长)
2017.12——2018.01,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8.01——2021.02,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7年9月,徐志明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1]
2018年1月9日,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志明为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2]
2021年2月20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会议决定,接受徐志明辞去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