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传峰,男,生于1969年2月,山东省平邑县人,中共党员,泰山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院讲师。2003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
2003年7月至今,在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工作。先后讲授过《法学概论》、《民法学》、《法理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并为全校学生开设《民法学专题》和《公司法专题》两门法学公选课。承担并完成校级课题《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在《泰山学院学报》、《工会论坛》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