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市经委负责经济运行的综合管理职责、工业行业管理职责以及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职责,原市信息产业局及市政府国防工业办公室职责,原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信委。
1.将原市经委承担的煤矿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监管、煤矿技改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将原市经委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协调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中小企业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中小企业和无线电管理组织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合能源,下同)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等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迸、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固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准八初审。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七)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司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对全市担保公司(机构)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多渠道融资工作和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推进垒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市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参与“三网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指导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指导推进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承办省国防科工办交办的重点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七)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信委设20个内设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本系统信息网建设。
组织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课题研究,提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经信委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的拟订和考核。
拟订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工业经济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三化联动”工作;承办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组织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交通运输;负责成品油和煤炭经营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
组织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拟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国家鼓励类工业产业、产品的认定工作。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拟订产业园区发展目标,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和考核,负责新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的准入初审。
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转报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承办政府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技术攻关;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重大技术装备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组织申报重大技术创新专项并监督实施。
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工作。拟订全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和“小巨人”计划,负责对市企业家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承办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力与环境资源综合利用科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平衡电力资源,指导协调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核,监督管理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拟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承办市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日常工作。
(绵阳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工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建议,负责工业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承办市企业融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及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拟订纺织、冶金、机械、化工、医药、盐业、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织拟订行业规范、规章;负责实施行业管理,分析和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材料、通信、医药、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紧急调度。
电子信息和通信发展科
负责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申报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专项发展资金补贴项目;组织推进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协调本地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和行业监管;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协调公用电信网的互连互通和公平接入,参与“三网融合”建设;组织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和重要通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推进电子商务和物联网产业发展。
拟订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及发展规划;承办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批组网方案,办理发射设备准购手续;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组织电台年检、验证和数据入库;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手续;协调军、地以及相邻区域间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的征收;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落实保护民航通信电磁环境的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紧急状态下的无线电管制工作;指导无线电监测站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和对各类非法、违章台(站)的查处。承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民爆行业监管科
负责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民爆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民爆行业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对全市军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国防科技工业涉密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参与在绵国防军工单位的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军民结合发展科
组织拟订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军工技术转民用和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推进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协调在绵国防军工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中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地方条件保障和民口军品协作配套工作。承办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科技城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本系统的维稳和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的“两集中、两到位”;依照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申请国家、省、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并参与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统计工作的培训及内部审计。
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综合工程类社会化职称资格初、中级和非公企业工程、经济类职称资格初、中、高级评审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市经信委机关行政编制95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制1名、离退休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兼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1名、机关党办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1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绵委办发〔2007〕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编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意见〉的通知》(绵委办发〔2011〕1号)规定管理。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9名。
(一)市经信委与市信息办的有关分工。市经信委推进全市信息化的职责:侧重于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市信息办推进全市信息化的职责:侧重于政府、社会、公众等信息应用领域,并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原市经委、原市信息产业局、原市中小企业局直属单位划转市经信委管理。
(三)管理原市经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其人员编制由市委编办专账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绵阳周边地区工业发展势头很快,绵阳发展的压力很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工作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
一要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全市工作思路,从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机构设置、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思考、调研,梳理和制定一系列具有规划性、操作性的措施,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要抓好工业技改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明确“抓手”和“切入口”。围绕产业链和产品链,梳理并整合一批近期及中长期重点项目,加强项目招商引资。
三要做好要素保障。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效益。同时,要及早谋划、提前介入,切实做好能源等要素保障的规划和衔接工作。
四要做好工业统计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协调沟通,摸清统计方式方法,真实反映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情况,为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五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六要213年抓好明年“开门红”工作。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及早谋划各项工作。七要做好工业协调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八要做好两化互动工作。积极探索,早作准备,理清思路,推出亮点,带头示范。
党组书记、主任兼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分管军民结合发展科、人事培训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电力与环境资源综合利用科、市节能监察中心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行业管理科、信访工作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市电子信息产业推进办、三网融合办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政策法规科、园区经济科、财金协调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技术改造科、离退办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无线电管理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综合经济科、市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总工程师
分管电子信息与通信发展科、无线电监测站
市经信委召开上半年全市技改工作专题会
72013年月29日上午,市经信委在委第二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技改工作专题会,通报上半年全市技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各项工作。市经信委副主任王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园区)工信(经发)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及部分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技改工作情况,上半年,全市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60.9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年工作目标任务(297亿元)的54.2%,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技改投资占全社会投资和工业投资比重分别为29.9%和92.1%。会议还对项目申报、对已获资金补助项目做好绩效评价及下半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欣副主任肯定了上半年全市技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希望大家继续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他强调,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搞好项目管理。对2012年至今已争取国家、省项目补助资金的项目要进行再梳理,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对没有入库的项目要抓紧时间完善入库要件,早日纳入统计库内。二是抓好项目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要有实实在在的推进措施和手段,在项目立项、备案、施工合同、前期投资凭证、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要件上要早做准备,备齐相关资料。要吃透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合理规划选择申报项目,防止多头申报。三是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对已获资金补助的项目要做好绩效评价,尤其是对获2012年市级技改项目资金补助的39个项目,要按照绩效评价体系标准进行自评,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