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科学技术局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

中文名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 云南省曲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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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15〕26号),设立曲靖市科学技术局,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曲靖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二)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编制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推动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开放;协调推进区域创新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

(四)制定全市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协调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参与实施有关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五)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研发任务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八)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全市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

(九)组织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完成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档案、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工作。

(二)奖励宣传与政策法规科

负责贯彻落实科技(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相关工作;草拟全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市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负责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

(三)计划与统计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及编制实施年度计划;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计划保密和涉密项目管理;组织有关科技项目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

(四)工业与高新技术发展科

拟订有关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和运行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科技创新改革;负责工业领域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的审查推荐工作。

(五)科技合作科

拟订国内科技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内科技合作年度计划;承担政府间及国际组织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入滇、沪滇科技对口帮扶事宜;承担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工作;提出促进民营科技和非公经济发展的建议;承担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审查推荐工作。

(六)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农业领域科技创新改革;负责农业领域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促进农业领域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承担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的审查推荐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推动社会领域科技创新改革;负责社会领域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促进社会领域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承担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云药之乡、中药材种植示范园等的审查推荐工作。

(八)知识产权科

拟订专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及有关部门做好专利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协调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执法,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等。

领导信息

局长:柯小燕

副局长:沙春红、段家东

副调研员:叶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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