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文名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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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主任:许云华[1]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三)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扶贫、中央和省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曲单位、驻曲部队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五)负责全市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七)负责中央、省、市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十)完成省扶贫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档案、信访、保密、接待、电子政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件和党组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机关规章制度。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统筹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库及项目实施的管理监测体系。

(三)信贷扶贫开发科

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开发计划、统计监测;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协调、监督,协调安排扶贫到户贷款计划,做好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扶贫贴息贷款项目选择推荐、项目库管理、贴息确认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认定推荐和检查考核工作。

(四)易地扶贫开发科

负责制定财政易地扶贫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审核易地扶贫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省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易地扶贫及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的落实。

(五)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科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组织、指导革命老区编制开发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革命老区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研究制定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联系曲靖市老少边穷地区建设促进会。

人员编制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3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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