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家税务机关的神圣职责,坚决打击利用各种偷税手段偷逃国家税款、破坏市场经济环境的涉税违法犯罪分子,营造和谐顺畅的纳税环境,是税务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就是这样一个专司打击偷、逃、抗、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能机构,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29号。全局现有干部131人,主要负责莲湖、未央 、雁塔、曲江、北经济开发区的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并管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案件等工作。近年来,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治税观,以“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促管理”为主题,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理念、细化措施”的工作思路,在税收法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后勤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连年提前超额完成稽查收入任务,全局上下呈现出和谐发展的新景象,在打击震慑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西安经济市场,维护良好公平的税收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省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1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1、办公室
拟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
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综合业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稽查制度和相关税收政策;负责本局稽查计划管理,协调稽查税款入库;负责税务法律文书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报表的汇总编制、上报;负责稽查计划、稽查案卷的管理和稽查收入的统计工作。
3、选案科
负责本局税务稽查案件的选案工作;负责各类涉税案件的案源管理及相关台帐的登记工作;负责选案结果的跟踪、督办;负责上级交办案件及举报案件结果的上报、反馈工作。
4、案件审理科
负责本局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负责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稽查机构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的汇总、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审核信息反馈,审理相关台帐和登记、制作、上报有关报表资料。
5、检查一科
负责划定区域内专案稽查、专项检查、案件协查、日常稽查和协查案件组织实施稽查;负责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负责审理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举证工作;负责对审理科退回需补充稽查的案件进行补充稽查工作;负责稽查案件资料的装订、归档工作。
6、检查二科(职责同检查一科)
7、检查三科(职责同检查一科)
8、检查四科(职责同检查一科)
9、检查五科(职责同检查一科)
10、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台。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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