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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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2004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2005年10月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我国每年约有新出生儿童1 600万,计划免疫工作始终面临着从"零"开始的挑战。儿童权利优先,是全社会的共识;接种疫苗,是每个孩子的权利,也是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的保障。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也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为此,1984年,卫生部、教育部和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试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儿童在办理入托、入学时,必须持符合规定、记录完整的预防接种证;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者,必须进行补种,否则不准入托、入学。1989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我国实行的是小学义务教育、普及中等教育的方针,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于保证每个儿童都能接种疫苗,提高接种率,使疫苗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中发生更大的作用。

国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中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免疫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相关规定

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2、每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并实行凭证办理入托、入学制度。

3、儿童离开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4、外来人员的7岁以下儿童也应及时到就近的卫生院办理接种证。

5、计划外生育儿童及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一样对待。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给予接种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等疫苗,以预防结核病、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乙肝、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发生。

办理方法

20年来,全国各地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保证每个儿童都能接种疫苗起到很大作用。但是,有些地区儿童建证率较低,许多儿童不能得到接种疫苗的保护,而发生疫苗针对疾病。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主动给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是家长的义务,建立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法律赋予卫生和教育部门的职责。儿童家长和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应共同配合做好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的工作。

家长要在儿童出生1个月内,主动到当地接种单位办理,每次带儿童接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存;接种单位要及时给新生儿、流动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做好接种记录。对丢失预防接种证者要及时补办和补种疫苗。教育部门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者,必须进行补种后,才能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我国实行的是小学义务教育、普及中等教育的方针,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于保证每个儿童都能接种疫苗,提高接种率,使疫苗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中发生更大的作用。

作用

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3)预防接种证的作用简单说有两个,一个就是让家长记清楚,孩子已经接种了哪些疫苗,还有哪些需要接种,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不要种漏了,搞混了。现在需要接种的疫苗种类较多,有的疫苗需要在不同的年龄段种几次,没有记录,遇到搬家、迁移,换了不同的大人,怎么记得住。漏了,打重了对孩子都不好,再说没有预防接种证,医生根本就不会,也不敢给你接种,万一种重了,种出问题了,谁负得起责任!预防接种证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证明你已经接受过免疫接种了,这在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都要检查,找不到会引起很多麻烦,所以预防接种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免疫规划疫苗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内容包括两部分:

一是在现行全国范围使用的6种疫苗的基础上,将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常规接种;并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代替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二是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在流行地区对特定人群进行出血热、炭疽和钩体疫苗免费接种。据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6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将由7种增至15种。

预防接种证内有哪些内容

有三部分内容:

  一、预防接种证办理程序

  1、孩子出生后1个月,家长应带孩子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去办理接种手续,建立儿童接种卡和预防接种证。接种门诊会给家长打印一张"预防接种预约单",上面有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市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

  3、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

  二、预防接种证制度内容

  1、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2、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3、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4、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三、儿童预防接种程序表

  在这里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对于打预防针,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注射,而且注射完一定要做好记录,免得到时忘记了,到底这个是打了还是不没有打,因此,如果打预防针的护士没有给您做记录,您自己一定要补记上。预防针不可多打,同时也不能漏打。

  下面是预防针注射程序:

  卡介苗:(平常我们所说的种痘)出生时就打,属于基础免疫针,也就是每个小孩子一定要打。用于预防结核病,这种一般要到慢性病防治院才有这种疫苗注射。

  脊髓灰质炎疫苗:(也就是吃糖丸)2、3、4月龄时各接种(口服)1次。每次间隔不少于28天,以后一般1.5-2岁和4岁时加强一次。

  注意:该疫苗属口服活疫苗,切勿加在温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服用时只可用凉开水送服;疫苗一定要服食到肚,如有呕出,需补服另外,服苗后2小时后才可吃热东西,最好在服苗后2小时内停止吸吮母乳或其他乳制品。

  百合破混合制剂:一般3个月、4个月、5个月、分别注射一剂。以后一般1.5-2岁、7岁时加强一次,免疫程序规定两剂次间隔的时间不少于28天,麻疹活疫苗一般8个月时注射一剂,到4岁时可加强一剂。一般8个月时注射一剂,到4岁时可加强一剂。

  乙肝疫苗:一般出生时、1个月、6个月分别注射一剂,加强剂要抽血检查是否有抗体,如果是弱抗体或者是没有抗体,就要加强注射。基本是1-2年需要加强一次。

  风疹疫苗:一般1岁时注射一剂。

  乙脑疫苗:分为两种,两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不同

  乙脑减毒活疫苗:一般8月龄大小的接种1剂,以后一般1.5-2岁、6岁时加强一次,  乙脑灭活疫苗:一般8月龄大小的接种2剂,2剂间隔7-10天,以后一般1.5-2岁、6岁时加强一次。

  计划免疫管理类

  甲型肝炎疫苗:分种两种,两种疫苗免疫程序不同

  甲肝减毒活疫苗(包括液体型和冻干型两种剂型):儿童满2周岁时接种1剂。

  灭活甲肝疫苗:儿童满2周岁接种首剂,间隔6个月以上加强免疫再接种1剂,共两剂。

  扩大免疫服务疫苗类:

  流脑疫苗(A群或A+C)一般2岁注射一剂,以后一般6岁加强一剂,注:A群流脑疫苗初免2剂间隔3个月,已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不再接种A群流脑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一般2月龄、4月龄和6月龄分别接种1剂,以后一般1周岁后再接种1剂量

  水痘疫苗:一般2岁时注射一剂,注:如果13岁或者是13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接种2剂,间隔6-10周。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一般2岁时注射一剂,注:特别推荐给50岁以上人员。

  流行性感冒疫苗:一般推荐到3岁以上再打,但是也有一些地方6个月也有注射的。这个可以根据情况来定,自己选择,但是绝对不是注射了流感疫苗就不会再感冒了。而接种流感疫苗后产生的抗体有效保护期限约1年,所以,流感疫苗每年都需要接种。

  轮状病毒疫苗:一般5岁注射一剂。

  兰菌净:3月龄以上,12岁以下口服一瓶,间隔2~3周再服一瓶,12岁以上口服2瓶,间隔间隔2~3周再服一瓶。

  狂犬病毒:

  咬伤前(暴露前):第0、7、21天分别接种一剂,1年后加强1次。

  咬伤后(暴露前):咬伤后每0、3、7、14和30天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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