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教育局

中文名 内江市教育局
局长 鲁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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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委发〔2010〕10号),设立内江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担省教育厅下放的设立教育基金会审核职责。

(三)增加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职责。

(四)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

(四)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内部审计;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拔、考核、任免有关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牵头协调对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八)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等学校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组织自学考试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九)规划、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科研基地建设;规划、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教学仪器装备、电化教育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系统外籍教师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系统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和全市教育工会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局长:鲁英杰[1]

副局长:游洁[2]、任武[3][4]、龚勋[5]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安全管理科)

承担机关文秘、机要、会务、保密、档案、信访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宣传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资产、基建、消防、卫生、计划生育、绿化、社会治安及后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政策法规科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计划基建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承担局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编制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结构、模式、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材建设;负责局属中小学行政和业务管理。

职教与成教科

(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参与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评估工作;规划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术等级考核;指导成人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及教育系统广播、电视、函授等教育教学工作。

师范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师范教育;指导全市师范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拟订教师学历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师范学校、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参与中小学、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文艺、体育竞赛活动;规划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等工作。

审计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市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督导室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对县(区)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对督导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

语言文字工作科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工作和指导普通话推广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人事科

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招聘、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出国留学人员管理;负责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相关领导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作。

人员编制

内江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导室主任1名(副县级),专职督学1名(副县级);调研员或副调研员2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按市委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

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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