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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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学科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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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型表现大学的科研规模,按科研规模的大小,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4型。每个大学的类型由上述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在前型在后。例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北京大学属于综合类,按科研规模,北大属于研究型,故北京大学的类型是综合类研究型,简称综合研究型。再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清华大学属于工学类,按科研规模,清华属于研究型,故清华大学的类型是工学类研究型,简称工学研究型。

分类原则

科学性原则

根据学科研究对象的客观的、本质的属性和主要特征及其之间的相关联系,划分不同的从属关系和并列次序,组成一个有序的学科分类体系。

实用性原则

对学科进行分类和编码,直接为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研经费、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统计和管理服务。

简明性原则

对学科层次的划分和组合,力求简单明了。

兼容性原则

考虑国内传统分类体系的继承性和实际使用的延续性,并注意提高国际可比性。

扩延性原则

根据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具有高度动态性特征,应为萌芽中的新兴学科留有余地,以便在分类体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得到扩充和延续。

唯一性原则

在标准体系中,一个学科只能用一个名称、一个代码。

编制原则

一级学科根据情况,分别选用“××学”、“××科学”、“××科学技术”、“××工程”、“××工程技术科学”五种名称。

交叉或具有双重属性的学科,可在两处列类,只在一处给代码,其相关位置不给代码,在说明栏注“见×××·××××(代码)”或“参见×××·××××(代码)”。

一级学科下的分支学科,根据确定学科位置的不同特征进行划分,原则上取一个特征,考虑学科特点及使用需要,对有些学科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特征划分。

本分类体系的学科遵循从理论到应用,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从通用到专用,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宏观到微观的排列顺序。

分类表中的“信息科学”是指小概念,不包括“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部分,其性质与数学类似,排列在数学之后,考虑其发展前景,设为一级学科。“信息科学”和“系统科学”都以“控制论”、“系统论”和“信息论”为基础理论,很难分开,故暂列在一类。

“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三个一级学科属综合学科,本学科列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将“心理学”列入“教育学”下二级学科。“地理学”列入“地球科学”下二级学科,“人文地理学”入“地球科学”,属特例。

“印刷、复印技术”入“460·55专用机械工程”下三级学科,属特例。

“仪器仪表技术”入“机械工程”学科。通用的或自然科学中的“仪器仪表技术”学科集中列在“仪器仪表技术”下;专用的分别入其有关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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