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18年1月在乌鲁木齐召开。将首次选举产生省(市、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主任:田湘利[1]
副主任:黄建昆、加思来提·麻合苏提[2]、哈布都拉·黑沙比亚[3]、艾尔肯·白克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