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09——1987.07,中央民族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7.07——1990.1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期间:1989.04—1989.10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民庭锻炼);
1990.12——1994.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审员;
1994.07——1997.0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秘书、正科级助审员;
1997.04——1999.0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助理(副处级)、审判员;
1999.03——2001.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期间:1997.04—1999.04挂职任木兰县副县长);
2001.07——2005.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期间:2001.07—2003.09黑龙江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9.10,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2009.10——2010.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
2010.07——2010.08,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0.08——2011.0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0.08——2011.0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01——2016.12,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
2016.11——2017.12,伊春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2]
2017.12——2019.01伊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1——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3]
2018年12月,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拟推荐于大海为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4]
2019年1月2日,伊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大海请求辞去伊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5]
2019年1月11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大海当选为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6]
2022年1月15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于大海当选为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