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采用篇、章、节三级结构,有的也在节下设目和子目,志首设概述和大事记,志末附录,中间共分27篇、121章、397节。专志27篇,分别为: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农牧渔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物价·工商行政管理、财税·金融、党派社团、政权·政协、政务、政法、军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物、民俗·方言、社会、人物。
长清修志始于明代万历年间,由知县李宗延创修。此后400多年中又4次续修,但流传至今的只有清康熙十一年 (1672) 知县岳之岭续修的《长清县志》、道光十五年(1835)知县舒化民续修的《长清县志》和民国24年(1935)县长李起元续修的《长清县志》。
新编《长清县志》始修于1982年3月,县直73个部门为县志提供资料100余万字。1988年底完成县志初稿的撰写, 1992年6月正式出版。本志上限未作硬性规定,一般始于1840年,适当因事上溯至建置之始或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1985年,概述、大事记和政权·政协、党派社团、人物等断至1987年。
长清县位于山东省西部,省城济南西南,泰山西北麓,黄河东岸。长清县境,春秋战国时属齐国,秦代于境内卢邑设卢县。至隋开皇十四年(594) ,始有长清县名。该名借喻县境内的齐长城和清水沟而命名。北宋至道二年(996) ,长清县城由升城迁至刺榆店,即今长清县老城区。县之境域,屡经变迁。1985年,县辖7镇、4乡。隶属山东省济南市, 是济南市的郊区县之一。全县总面积1178.08平方千米。1985年,全县总人口495243人,其中男249626人、女24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