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

中文名 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
职能 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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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

在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设立之前,呼伦贝尔地区不仅人烟稀少,更无村屯集镇。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位于中俄边境的呼伦贝尔的战略地位愈发显得重要。为了巩固边防,清廷决定设立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统辖新组建的“索伦八旗”,以及后两年组建的“新巴尔虎八旗”。随着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的设立,拉开了草原城市海拉尔的建城序幕。

中国古代的城市建设大多受风水理论的影响,衙门是一方或一座城市的主宰,应位于“正穴”,即城市的中央。因此,最初修建的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旧址在城西门外,偏北西沙山之阳”,具体方位应在今海拉尔西山公园之南。这种坐北朝南、居中而治的设计思想,以南向为正、居中为尊,要求衙门的大堂、二堂等主体建筑必须集中在一条南北中轴线上,并按照“文左武右”和“前衙后邸”的布局来满足办公、居住的需要。按照“吉地不可无水”的观念,衙门还应建在高处,临山近水,这样才有居高临下控制全局的含义,同时也能防患水灾。当时的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背靠西山高地和四季常青的樟子松林,旁边有日夜流淌的伊敏河,真可谓选中了一块少有的“风水宝地”。

建筑特色

1732年,清廷“移民实边”时,初曾考虑在今海拉尔附近的扎罗木德一带建城。后因扎罗木德一带霜降太早等缘故,改勘伊敏河左岸(今海拉尔城河西区),当时“筑土房为围”,“垣缺处间筑土障高丈许”,城围4余里,称“呼伦贝尔城”。“道光二十七年,建南北二门,起砖楼于其上,街心建中门一座,东西二门初以木栅为之,光绪三年改修土平门并去街中心门,城内南北街二,东西街一,城外街道四,西门外南北街最长,孔道北接站界新街。

”清代各级衙门的设置,从建筑布局到内部结构,都因其级别、职能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清廷规定:“各省文武官皆设衙署,其制,治事之所为大堂、二堂,外为大门、仪门,宴息之所为内室、为群室,吏攒办事之所为科房。官大者规制具备,官小者依次而减。”清廷还规定官员造房不许用歇山转角、重檐重拱等形式,因此内地的大多数衙门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富丽堂皇,反而显得较为简陋,以至于广泛流传着“官不修衙”的说法。但在呼伦贝尔这个曾一度荒无人烟的偏远地区,初具规模的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的兴建,却标志着一个草原新城的诞生,其历史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历史变革

关于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的建筑规模,呼伦贝尔的第一部志书《呼伦贝尔志略》有详尽的记载。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到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被出兵东北的沙俄军队毁坏之前,其衙署建筑已初具规模,各种功能也是较完备的。

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属于军府体制,地位和作用较为特殊,副都统归黑龙江将军节制,用今天的话来讲,其职级相当于副省级。衙门在初设时,由京城派员加副都统衔。1743年(乾隆八年)改设副都统衔总管。1880年(光绪六年)改设副都统实缺。1909年(宣统元年),载废改兵备道加参领衔。1912年(民国元年),道职复废。1915年(民国四年),复设副都统。1920年(民国九年),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实行旗县分治;副都统(由大总统任命)归黑龙江督军节制,其所辖除增设陈巴尔虎一翼外,其他均沿袭旧制,专司蒙旗事务。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建筑,建筑风格质朴简练。衙署正门两侧自上而下用满文、汉文书写“本副都统衙门建于民国九年六月九日”的字样。副都统及属下官员均着满清官服,手罩马蹄袖,足登平底靴,有的外加皮袍。《呼伦贝尔志略》记载:“旧呼伦道署,在城西门外偏南,清光绪三十三年建筑,周围砖墙,计瓦房七十二间,今为副都统借用。西院设蒙旗学校。旧设呼伦厅署,在旧道署前,与道署同时建筑,计瓦房五十四间,今为副都统公署及左右两厅借用。东院设蒙旗钱局。”到清末民初,以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衙署为中心,这一带不但成了呼伦贝尔的政治中心,也逐渐形成了经济和教育中心。   呼伦贝尔副都统贵福(1860~1941),在1920年1月6日呈请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和废除《中俄合订呼伦贝尔条件》,北京政府接受这一请求,并于同年2月正式任命贵福为“蒙旗旧政”后的副都统,加封贝子衔。又如成德(1875~1932),曾任“外蒙古”外交部的副部长,在蒙古期间将《蒙古秘史》还原、翻译成现代蒙古文。1920年1月,他与副都统署内的有关人员一道联名,打电报给黑龙江省长公署和北京政府,请求撤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域”和《中俄合订呼伦贝尔条件》。由于他是“首先提议撤消呼伦贝尔特区之人”,“与寻常功绩稍有不同”,经民国政府蒙藏院批准,被封为镇国公。呼伦贝尔副都统下属的“索伦八旗”和“新巴尔虎八旗”,均是按清廷的统一调遣驻防呼伦贝尔的,具有准军事部队的性质,这一点与盟旗制度下的旗有着本质的区别。清朝统治者可能没有料到,在呼伦贝尔实行的这种特殊的旗制却有较强的生命力,特别是在清末民初直到伪满洲国成立,这种变通的八旗制度又在呼伦贝尔保存了几十年,这也是其它地方极其罕见的特殊现象。1932年6月27日,伪满洲国公布《兴安省官制》后,撤消了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废止了索伦八旗制,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的历史至此划上了句号。

内部设置

副都统衙门共设十个殿,一号殿名为“传堂”,即衙门景点的出入口和售票处及保安与监控室的所在。

二号殿名为“册档房”,即今天存放文件和资料的档案室。现在册档案房是衙门景点的展厅,主要介绍衙门建立的背景、衙门的职能和管辖范围,内设机构衙门沿革等内容。

三号殿名为“堂司”,后改为文案处,堂司是笔贴式(秘书)办公之处,主要掌管副都统官印,以副都统名义上报下达文件或由左右两司报来对外联系文件稿时,由笔贴式上交副都统审阅批准后返交各厅写,然后笔贴式向副都统取钥匙打开印鉴盒盖完印后,将钥匙交还给副都统。

四号殿名为“左司”,后改为左厅,主管事务有:财政收入计划,教育事业,户口和副都统衙门管员及专立学校旗兵薪饷等,共有5个展厅。

五号殿名为“大堂”,也就是副都统办公之处。中间是副都统办公之地,左侧为副都统会见上级军政要员及地方官员之处,左侧为副都统会见外宾和著名商人之处。

六号殿名为“右司”。主管事务有:管理土地、水源、执法、办理案件、任免地方官员、掌管征兵、武器弹药、军马饷粮。办理牧区旅商许可证收税捐等。

其它殿做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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