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加强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民族地区免费“9+3”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1]
(五)加强教育督导、教育评估工作。
(六)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改革;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学科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负责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在区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含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监测全区贯彻教育经费政策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区教育的援助、贷款;制定全区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教育经费预算计划;负责全区的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的内部审计;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国有资产;负责全区学生资助工作。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依法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管理全区教育系统职工档案;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初级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并直接管理局机关退离休人员。
(七)规划并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管理指导全区职工教育及成人教育工作。
(九)承担国家、省、市交办的教学研究项目和实验课题,并在区内学校组织实施、推广;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管理、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工作。
(十一)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管理和考核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干部;负责直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镇学校的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大学、中专招生工作、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杨文政(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刘国荣(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人事、人才、师培、技装、计划财务、学校后勤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
杨剑(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中学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育科研、教育学会、“9+3”工作。
陈亚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干部管理、党建、纪检监察、内审、宣传、机关建设、精神文明、群团、统战工作。
刘云(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工作,以及安全、体卫艺、青少年校外活动、关心下一代、城乡环境治理和校园文化、德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王启树(党委委员、招办主任):分管大、中专招生考试工作、自考工作,以及目标管理、教育督导、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亚琴分管干部管理工作。
桂华利(局长助理)联系刘云副局长所分管的工作,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成人教育、安全、信息、体卫艺、青少年校外活动、关心下一代、城乡环境治理和校园文化、德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人事师培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调配、管理、培训提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工工资、福利、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工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和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招生管理股 (挂泸州市纳溪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本区普通高校、艺术体育院校、空军招飞、普通中专(中师)、成人高校招生著作等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执行上级教育局、考委、招委会有关普通高校、中专(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逢学考试工作条例、政策法规及工作实施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必要的工作意见。开展招生、自学考试的宣传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和科研工作,负责自考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教育督导室
代表区人民政府对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镇教办和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成职教股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成、职教育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统筹管理全区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职工教育,指导职业中学、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和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参与对区属成人职业学校的有关管理,负责全区扫盲工作;管理、监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计划财务股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学校布局结构,编制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教育经费预算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制定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的审计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决算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校舍维修及校产管理;负责管理系统和局机关财务工作。
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艺术、食品卫生、健康、国防和科技教育工作以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管理改革;研究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文件,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会考、体育升学考试、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划、组织中小学教材的补充和审定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组织各类学校的业余训练、组织艺术活动及体育竞赛、抓好学生科技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艺体院校招生工作。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局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保密、宣传、信息、综治、安全、卫生、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产管理;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工作。综合协调局党委党务、群团、统战、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群系统有关文件运转,负责直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按规定考察任免干部,负责区属学校的民主党派、妇女、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