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草案。
(二)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指导各县、市、区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
(六)管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八)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与省内外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承担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落实的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并监管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信息科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监督、指导、评估基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
(四)科学技术服务科
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病残儿和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的鉴定工作;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管理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推广计划生育先进技术及科技创新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法制和奖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性政策问题,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建议;负责并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执业管理等行政许可工作。
朱承艺:主任、党组书记
郑有保:副主任、党组成员 蒋玲:副主任、党组成员
刘东:副主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