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各项林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各项林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监督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指导、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山林权属争议及纠纷的处;负责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六、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省级以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
七、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职工培训以及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等。
局长:薛玉苍
2019年8月,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彰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