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研究并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三)承担公路、水路、城市公交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调控。
(四)发挥地方海事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工程船、采砂船、公务船及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包括经批准从事运输的渔船)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船舶建造质量监管法规和标准以及相关制度,加强对船舶建造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船舶建造市场。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承担地方港口规划、建设有关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城市公交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和协调公路、水路路网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九)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和营业性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职业资格及技能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和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同碧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联系市公路局[2]
林安仁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职工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工作, 机关日常管理、保密和宣传等。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市交通技校
谢 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综合治理,效能建设,信访维稳、群众工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工、青、妇工作等。分管机关党委、工会、监察室、法制科。联系市地方海事局
吴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战备,交通科技、交通发展项目规划,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网络舆情等。按照市重点办分工承担览山路项目,创园工作,美好乡村建设,小岗村建设规划,汊河集船闸建设、调航道综合整治,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品牌建设,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等。分管规划建设科、交通战备科。联系市农村公路局、市交通工程质监局
姬少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运输市场管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安全生产和企业管理,招商引资,央企合作,帮扶帮办,服务(物流)业,考生运输,秸秆焚烧,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等。分管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联系市运管处、市公共汽车公司
汪松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3]
曹连元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文斌 副调研员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如下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民建议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接待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物价、税收、信贷等部门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负责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全市交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事档案、工资调整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资格准入、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决定的落实、检查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综合运输科
拟定编制交通运输市场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客货及城市公交运输市场管理,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和营运性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负责做好重点物资运输、春节运输等运输任务的完成;承担涉及交通运输体系标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调查、分析、预测交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经济协调、合作及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运输生产;负责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公交企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体系,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的完成;负责指导交通安保工程建设。
(六)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工可审查和交通重点工程的后评估工作;负责权限内基建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行政审批、监督实施、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定额管理;检查指导交通工程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指导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法制科
负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市级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相关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交通战备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具体工作;协助市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编制与指导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开展交通战备工作正规化建设;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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