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负责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市有关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负责高新技术发展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组织申报评审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4、落实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5、落实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没。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6、组织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并提出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指导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8、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信息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平台的建设。
9、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10、承担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局长:王燕永[2]
副局长:周勇、吴流水[3]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人员做到 态度和蔼、 认真解答,热情接待。
二、运用滁州科技工作网、滁州市门户网站等网络载体,发布科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信息,实行政务公开等便民措施。
三、对申报办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市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登记,分别在下列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明确给予答复。
1、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国家、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
8、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厅;
9、技术合同登记,3个工作日内审查认定登记事项;
10、市科技成果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登记工作;
11、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12、申报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省。
四、科技进步奖评审、科技成果鉴定均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程序规范,公正办理。
五、查处假冒专利、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发放专利资助
1、接到假冒专利举报、投诉后,市知识产权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审批;
2、市知识产权局接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是否立案;
3、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专利资助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核、批准。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由局监察室负责监督、投诉受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