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有限公司)位于滁州市来安路166号,占 滁州市盐务管理局 地9522㎡,其中仓储用地7690㎡,拥有食盐配送车辆1台,现有在岗职工64人。
2009年全市共查获各类涉盐案件196件,查获各类盐产品59.5195吨,罚没款 57310元,查获大案3起,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79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2559车次、行程 192945公里;检查各类经营户39414户(次)。有力的打击私盐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市食盐市场的稳定和供应。
2009年末,全区资产总额5247万元,实现销售收入5743万元,其中利润总额363万元;年均购进、销售各类盐25000吨。全区所有食盐销售企业均达到“AA”级标准,年利润从2003年174万元,到2009年已达到363万元,年均递增32%;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37%。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运销科、市场发展科。
明光市盐务管理局、 天长市盐务管理局、 定远县盐务管理局、 来安县盐务管理局、 全椒县盐务管理局、 凤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滁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滁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蔡恕国
滁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滁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兼纪委书记:王春雷。
滁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滁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张宏智。
滁州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行政副职待遇):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