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13个科室,3个直属行政机构(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3个派出机构(宿城分局、开发区分局、墉桥区局),4个县局(灵璧县工商局、泗县工商局、萧县工商局、砀山县工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依法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交易等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等组织。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内外工作关系;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机要、信息、统计和会议组织工作;承担和指导有关调研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能: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
3、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4、监察室
主要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全系统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对监察、检查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监察、检查对象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
5、财务装备科
主要职能:负责管理本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监督执行财务制
度;负责各项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划拨、结算等工作;监督检查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承担审计和监督工作。
6、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能: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法制宣传。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市场创建工作。
8、企业注册局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企业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
研究拟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根据授权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并对其进行监管。
9、合同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11、商标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监督管理商标使用,查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12、广告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告业的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13、企业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14、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5、食品科
1、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局
主要职能:监管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他专业市场,并查处其经济违法案件;监管经纪人、经济机构等组织。
2、宿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
主要职能: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3、企业注册局
1、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要职能: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宿州市埇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职能: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所。
3、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宿城分局
主要职能: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所。
左宁: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工商局全面工作,分管政治处、财务装备科、机关党委,联系分管个体民营协会、宿城分局、开发区分局,完成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市局党组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怀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系分管消费者协会、墉桥区局,完成市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葛友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经济检查执法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合同监督管理科、办公室、文明创建工作,联系分管市场经济人协会、合同协会、萧县局,完成市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德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政策法规科、招商引资、信息中心工作,代管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分管砀山县局,完成市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辉:调研员,联系分管广告协会、泗县局,完成市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铨: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机关党委,联系分管灵璧县局,完成市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