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达

陈伟达

中文名 陈伟达
原名 王经纬
出生日期 1916年3月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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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曾任上海学生界救亡协会中共党团委员、中共江北特委委员、如西县工委书记、苏中四地委副书记、淞沪地委书记兼淞沪军分区政委、华东野战军师政委、宁波军管会主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中共杭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和组织部部长、浙江省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浙江大学校长、浙江省委副书记和书记、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兼天津警备区政委、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职务[3]

灌云县板浦中学毕业生1932届毕业生,1933年考入上海暨南大学。

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是上海学生领导人之一。12月参加革命工作,大学文化。

1935年至1937年,在上海暨南大学物理系学习并参加上海市学生界抗日救亡活动,任上海学生界救亡协会党团委员。

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至1940年,任上海暨南大学党支部书记,上海学生界救亡协会党团委员,中共江北特委委员。(1938年8月,为开辟苏北地区工作,江苏省委组建江北特委,唐守愚任书记,陈伟达和吴佐成为委员,陈伟达主要负责军事工作。随后,陈伟达奔赴南通地区,利用关系,先后在国民党地方武装特务总队和抗战支队开展工作,曾担任特务总队一大队大队副和抗战支队第一总队第二大队长。还在工人中开展工作,动员工人参加抗日,组建工人抗日武装。江北特委在不到两年时间内,从无到有,逐步控制了一批抗日武装。)

1940年至1945年,任江都县人民政府军事科科长,中共如西县工委书记,黄桥保卫处一科科长,东台县委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中共苏中四地委社会部部长、敌工部部长、地委副书记,苏中行署保卫处副处长,中共淞沪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1941年3月,苏中第四地方委员会、苏中第四行政专员公署成立,陈伟达任地委委员、社会部部长兼专署保安处(后改为公安局)处长。在他的领导下,各县公安局陆续成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锄奸肃特斗争,建立严格的保安、保密制度,确保了各级党政机关的安全。同时,他组织建立分区情报网,安排人员打入敌占区和敌人内部搜集情报,为根据地制定有关方针政策、部署军事行动提供依据。1943年1月,陈伟达兼任敌工部部长。春,日伪纠集重兵开始对苏中四分区残酷“清乡”,陈伟达根据苏中区的部署,在四分区组建政治保卫队(短枪队),兼任队长,同时组织各县建立短枪队。短枪队深入据点,开展据点游击战,一批死心塌地的汉奸卖国贼被镇压,震慑敌特气焰,鼓舞了群众反“清乡”斗志。期间,他根据华中局和苏中区党委的决策,于反“清乡”斗争初期具体部署“汤团”打入敌人内部167天,开展情报搜集,为根据地开辟一条输送人员、物资的通道,配合反“清乡”斗争,并在关键时刻部署该部暴动返回根据地。1944年春,陈伟达任地委副书记,此时,日伪正对四分区进行“高度清乡”,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地委制定新的政策,在坚持公开的武装斗争的同时,运用各种隐秘的辅助斗争方法打击敌人,保存有生力量,逐步扭转局面。1944年夏秋,四分区组织反据点斗争和军政攻势,攻克数十个据点。经过一年半的艰苦斗争,反“清乡”斗争取得最终胜利。11月以后,陈伟达随新四军一师部队渡江南下,开辟江浙地区,任淞沪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领导当地的抗日斗争。抗战胜利后转战南北,投身解放战争。)

1947年至1949年,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一师政治部主任,第六纵队十七师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四军七十一师政治委员。

1949年至1951年,任浙江省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副部长,浙江省宁波市军管会公安部部长,中共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宁波地委书记兼宁波军分区政治委员。

1951年起,任中共浙江省委工业部部长,中共杭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

1953年12月至1957年12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

1953年12月至1956年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55年4月起,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

1956年1月至1958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

1957年12月至1964年9月,任浙江省副省长。

1958年12月至1965年5月,兼任浙江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1959年1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

1959年2月起,兼任浙江省工业生产委员会主任。

1961年6月起,兼任杭州工学院副院长。

1962年5月起,兼任浙江大学校长、党委书记。

1963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兼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1965年3月起,兼任浙江省贫下中农协会筹委会副主席。

1966年至1972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关押。

1972年11月至1977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

1977年5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其间:1977年12月起兼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1978年10月至1984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其间:曾兼任天津警备区第一政治委员;1978年10月至1980年6月任天津市革委会主任)

1984年10月至1988年5月,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第五、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中共十三大分别增选、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人物逝世

1990年3月1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杭州逝世,享年74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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