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公安局

宜黄县公安局

中文名 宜黄县公安局
成立时间 1949年
地址 凤冈镇新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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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

目前,全局拥用办公楼2栋,警用车辆30余辆,通讯设备较先进,拥有ISQ—31型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1台,JSZ—1型“110”数字程中空报警系统1套,建立了公安三级网络系统。

人员编制

全局有民警174人(含交警26人)其中,男民警150人,女民警24人,另有职工编制6人;民警中本科学历52人,大专110人,大专以上占93%;局班子成员14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根据公安职责,县公安局内共设有14个职能科、所、队、室。其中,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单位;指挥中心、刑事警察大队、巡逻(防暴)警察大队、政工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及12个派出所为副科级单位;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户政科、法制科、信息通信科、看所守所、装财科为股级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其他有害气功组织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和警卫工作。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监所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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