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07——1987.12,天津市宝坻县城关镇高中、宝坻县第二中学教师;
1987.12——1990.12,共青团天津市宝坻县委干事、学少部部长;
1990.12——1998.01,共青团天津市宝坻县委副书记、书记;
1998.01——2001.09,天津市宝坻县副县长,副县长、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1.09——2002.11,天津市宝坻区副区长、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2002.11——2007.01,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副区长、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京津新城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2007.01——2007.07,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07.07——2010.06,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区政府国资委主任;
2010.06起,历任天津市宝坻区委副书记[3],区人大常委会主任[4];
2018.01——,任天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03——,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1]
2018年1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李连元为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李连元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主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