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云勋章

卿云勋章

中文名称 卿云勋章
颁赠对象 所有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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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卿云勋章卿云勋章卿云勋章是银质珐琅多层结构,背面制作局戳印和编号,早期绶带为绿色。勋章中心为卿云(“卿”与“庆”古字通用),即庆云。一种彩云,古人视为祥瑞。取自《竹书纪年.帝舜有虞氏》所记载舜帝所作的《卿云歌》“卿云烂兮,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昭示国家君臣团结,政治清明,国泰民安,歌舞升平。(《卿云歌》曾于1912年被北洋政府短暂的定为国歌。)[1]

授予标准

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对国家政务著有勋劳的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的非公务员及外籍人士。[1]

公务人员:

1.于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制度之设施,著有勋劳者。

2.于国民经济、教育、文化之建设,著有勋劳者。

3.折冲樽俎,敦睦邦交,在外交上贡献卓著者。

4.宣扬德化,怀远安边,克固疆圉者。

5.办理侨务,悉协机宜,功绩卓著者。

6.救助灾难,扶绥流亡,裨益民生者。

7.维持地方秩序,消弭祸患,成绩优异者。

8.中央或地方官吏在职十年以上,成绩昭著者。

9.襄助治理,贤劳卓著,迭膺功赏者。[1]

非公务人员:

1.有专门发明或伟大贡献,有利国计民生者。

2.创办救济事业,规模宏大,福利社会者。

3.在国内外兴办教育、文化事业历史深长,足资模范者。

4.保卫地方,防御灾害,屡著功效,足资矜式者。

5.经营企业,辅助政府,功在民生者。

6.学识渊深,著述精宏,有功文化、教育者。

7.致力国民外交,贡献卓著者。[1]

外国人:

1.抑制强暴,伸张正义,有利我国者。

2.宣扬我国文化,成绩卓著者。

3.周旋坛坫,有助我国外交者。

4.促成其政府或人民,与我国以物质上或精神上之援助者。

5.对于我国建设事业贡献卓著者。

6.创办教育或救济事业,有功于我国社会者。

凡有勋劳于国家社会,为前三条所未列举,而确应授予勋章者。亦得比照前三条之规定行之。[1]

勋章章式

卿云勋章于民国30年(1941年)颁行,分为分一等~九等。其中,第一、二、三等为大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

1.一等特种大授

非常罕见早期全套带盒非常罕见早期全套带盒

一等卿云勋章特种大绶一等卿云勋章特种大绶

2.二等大授

正、副章各一枚,附绶带正、副章各一枚,附绶带

二等卿云勋章(大绶卿云勋章)二等卿云勋章(大绶卿云勋章)

3.三等绿色大绶

三等卿云勋章(绿色大绶卿云勋章)三等卿云勋章(绿色大绶卿云勋章)

4.四等特种领绶

四等特种领绶四等特种领绶

5.五等领绶

五等卿云勋章,后期台湾版五等卿云勋章,后期台湾版

6.六等特种襟绶附勋表

五等领绶五等领绶

7.七等襟绶附勋表

七等襟绶附勋表七等襟绶附勋表

8.八等特种襟绶

八等卿云勋章,后期台湾版。八等卿云勋章,后期台湾版。

9.九等襟绶[1]

九等襟绶九等襟绶

配带

卿云勋章着军礼服或制服时佩戴,一、二、三等勋章佩戴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肋下;四、五等勋章以领授佩戴于领下;六等以下以襟授佩戴于左襟。同时佩戴在中正勋章之后。[1]

著名获勋人士

一等特种大授卿云勋章

蒋中正:1944年年1月1日颁,国民政府主席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蒋经国:1975年9月1日颁,台统文动字第0153号;行政院院长任内[1]

1975年授予蒋经国一等卿云勋章证书1975年授予蒋经国一等卿云勋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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