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09-1991.07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1.07-1992.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干部
1992.07-1996.1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科员、书记员
1996.10-1997.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主任科员、书记员
1997.06-1999.1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副主任科员、助审员
1999.11-2002.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主任科员、助审员
2002.05-2004.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任科员、助审员
(2001.07-2004.05 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学位学习)
2004.05-2009.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9.04-2009.1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
2009.10-2011.03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03-2015.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04-2015.05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5.05-2015.06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
2015.06-2016.02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6.02-2021.07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
2021.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
2017年4月12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选举胡华军为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3]
2021年7月13日,秦皇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胡华军辞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1]
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胡华军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