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银川市创业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
(三)划出的职责。
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外国专家人才引进等工作职责划入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2]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银川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辞职)、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贯彻实施意见;负责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案审批;牵头组织申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三)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规划、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五)负责全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指导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职业介绍机构并实施监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和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就业援助,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六)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贯彻执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工龄计算的更改和确定;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工作,负责对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温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组织评选市“首席技师”工作。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省“西湖友谊奖”评选的推荐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综合管理市技工学校、就业管理服务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负责管理在职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监察室)。
协调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档案、信访、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清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察管理的政策和决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议事协调、决策的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公务员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位设置和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指导实施;承办银川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宜;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三)事业人事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事宜;审核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各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工作;负责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审核工作;监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考试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和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工作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审定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电话:6888877)
(四)创业就业培训处。
制定全市中长期创业就业规划,拟订市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发展劳务产业工作,负责农民工综合性工作,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城乡各类人员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培训学校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评估,指导监督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五)社会保障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拟订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退休政策,负责工龄审定、办理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和核准提前退休工作;拟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及年审工作;负责部门管理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
(六)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处。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劳动关系的转移;负责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接续等问题;负责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商贸服务型企业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认定工作;负责劳务派遣组织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和工作规则,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2]
行政编制38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9名,其中主管15名(综合事务主管、监察主管、规划财务主管、公务员主管、军转安置主管、专业技术主管、事业人事主管、创业就业主管、职业能力主管、养老失业保险主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主管、劳动能力鉴定主管、工资福利主管、劳动关系主管、劳动人事仲裁监察主管),副主管4名(由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2]
银川市社保局 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147号
银川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商都8号楼
银川市医保中心 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147号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地址:银川市中山北街3号
银川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
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地址:银川市清和北街业兴巷43号
银川市劳动监察支队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民生巷35号
杨银山: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戴玉荣:党组成员、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东风: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张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咏晖: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李晓强:党组成员、副局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