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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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申请条件

  1、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注册资金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核省名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现放宽至100万。

申请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事程序

  审查·受理—核准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省、市名称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私营企业登记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私营企业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私营企业开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善证明,申办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私营独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职业状况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

  (4)验资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职业状况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私营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私营独资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主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证明;

  (5)验资证明或主营单位拨款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5、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6、申请变更私营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申请变更私营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变更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申请变更私营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私营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决定书;

  变更经营范围,其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主营单位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

  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申请变更私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其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主营单位的经营范围,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

  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申请私营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资产清理和处分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1、申请私营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12、申请私营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私营独资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决定书;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13、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决定书;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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