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指借款人和借出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资金借贷,网络借贷以小额为主,最早起源于金融危机时期的欧美,网络借贷对缓解短期资金寻求、创业融资以及开辟个人投资渠道方面有一定效果。网络借贷其实并不难理解,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纯属信用借贷。
网络借贷的起源于欧美,美国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是Prosper ,欧洲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是Zopa。Zopa和Prosper提供C2C的金融服务的网站——可以实现用户之间的资金借入或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的介入。
Zopa于2005年3月在英国开始运营。在 zopa网页上,有钱可供出借的人在网络上列出金额、利率和想要出借的时间,其中有些人提供的利率相对较低,但对借贷人信用度要求较高;而如果利率较高,出借条件可能更有弹性。与此同时,需要资金的人也可以比较各个贷款“产品”,确定适合自己的方案。[2]因为没有中间结构,出借方和借款方都可以找到最符合自身利益的交易。
Zopa 也考虑到了个人对个人借贷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该公司为用户提供了一个配套系统,把出借金额分为50笔,出借人的钱实际上同时借给了50个不同的借贷者,而且同一个人不会获得两笔钱。因此,即使有人拖欠不还,出借人面临的风险也大为降低。除此之外,借贷双方还将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Zopa每月都会整理偿还记录,如果有人没有按时还款,该公司同样会采取类似于银行的补救措施。
Prosper在2006年2月上线运营,其功能同Zopa类似,但运营模式有所区别。需要资金的人只需在Prosper网站输入需要借贷的金额,就会自动出现最高利率;有钱可供出借的人则可以寻找自己中意的金额与利率,同时参考借贷者的信用,再以自己愿意提供的金额和利率竞标,利率最低者将会中标。从理论上讲,借钱者可以以低于银行的利率借到钱,而出借者则可以以高于银行的利率出借,因此能够实现双赢。 Prosper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确保安全、公平的交易,在概念上也秉持着个人对个人的借贷策略。
一般来说,出借者可以通过Prosper或Zopa获得更多回报。例如,Prosper支持的贷款利率为7.32%到24.04%,贷款利率越高风险越大。Prosper和Zopa主要依靠用户费用获利,借贷双方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在网络时代被互联网技术将其升级,融入了更快捷的
网络借贷原理创新理念。民间借贷的基础是熟人社会天然的伦理制约,熟人社会中与公平市场交易相悖的是“开不了口”,因此不便于约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网络借贷在传统民间借贷的基础上加入了商业操作的要素,从而使得交易行为趋于市场化从而走向规模化。通过建立安全、高效、诚信的网络借贷平台,使借贷流程透明化、规范化,让借入者和借出者双方均受益。 右图详解了网络借贷平台的工作流程:借入者发布信息,借出者以竞标方式参与。
网络借贷的风险之高不言而喻,假设P2P网络中介机构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最大的风险则来自于债务人不能按时还钱。所以国内主流的网络借贷平台都是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来进行借款额度限制,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比如:房子、车子等有物品。这也要求我们再借出资金时候要对借款人信息和背景有更好的了解,比如到相关的网站等浏览信息。
包括信用分数和信用等级。信用分数同时对应了相应的信用等级。每一个用户都有自身的信用分数以及相应的信用等级。
信用分数的通常范围是从0到100,即从起始、缺乏信用信息到非常优异的信用。借款人由于多次逾期、违约等不良的信用行为,以及其他反映个人信用度的不良行为(如欺诈等),可能会获得负的信用分数。 信用分数主要来自于我们对用户四个方面的评估:
1)个人信息;
2)个人财务信息;
3)个人信用历史、信用行为记录;
4)个人其他相关行为记录(如有否犯罪记录)。
影响信用分数及等级的因素包括:信息的质量,即信息的完整、细致、准确程度;信息是否已经验证;不同的信息、不同的验证手段有不同的重要程度(即信用分值);不同的信息之间有相互影响,并不是简单叠加的关系。更多、更完整、更准确、更细致的信息,即更高质量的信息可以获得更高的信用分值;更多的成功验证,可以对被验证的信息带来更大的分值;更多、更好的个人信用历史,如良好的借款、还款历史可以带来更多的信用分值
到期的还款还没有被完全偿付。逾期会对借款人产生逾期管理费以及逾期罚息。
逾期超过30天的为违约。违约反映了借贷进入另一个阶段,借贷偿还的可能性、及时性都进入了一个更低的状态。违约会对借款人产生违约管理费以及违约罚息。违约并不等于完全损失。违约金额有一定的收回率。
由研究、测算、决定、发布、并定期修正的动态范围。决定借款利率范围的因素包括,相关信用等级的历史(即实际)和预期的逾期率、违约率、违约的收回率;宏观经济的趋势,及其带来的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大小;市场上、以及平台上的资金和借款的供需关系、以及用户的需求
即借款额度范围。依据个人信用等级及个人财务信息对借款人进行授信。
目前,在我国,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补充形式,法律法规均援引民间借贷相关条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确保了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及其合法性。但是,民间借贷中也应当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4倍。至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何种形式或者平台进行借贷,法律并没有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项并将资金用于套利的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出借款项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08年3月,商务部已正式批准了我国第一家可跨省连锁经营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至此,我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存在已经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承认。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正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已相对完善,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已逐渐被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地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
欧洲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Zopa:2005年3月在伦敦成立,目前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除Zopa UK外开发出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
全世界最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Prosper(美国):成立于2006年,目前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贷平台。国内的P2P平台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目前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
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专家认为,P2C模式更接近于众筹,P2I产业链金融模式不仅在年化收益率上对投资者有着极高的吸引力,通过P2C、P2I产业链金融模式可有效整合各角色参与度,高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帮助广大中小企业“速效”融资,并让投资者的收益最大化体现,从而实现多方共赢。[3]
2017年2月23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4]
网络借贷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目前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或现 结果阿里小贷胜出”。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5]
部分主流平台列表:
人人贷:人人贷(P2P借贷)服务平台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信用良好但缺少资金的大学生、工薪阶层和微小企业主等,帮助他们实现培训、家电购买、装修和兼职创业等理想。对于这些借款人,无需他们给出贷款抵押物,而是通过了解他们的身份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等,来确定给他们的贷款额度以及贷款利率,然后,中介机构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资金出借人,由他们双方直接达成借款协议,资金出借人获取贷款利息。[6]
融信贷: 融信贷为有资金需求的借款者和有闲散资金的投资者搭建了专业、透明、安全诚信的网络理财平台。公司全称为深圳旺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于2012年正式上线运营,立志于打造中国最诚信规范的网络金融理财平台。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以诚信经营为己任的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团队主要来自于北京大学、香港大学等著名学府,团队秉承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大精神,不仅以高尚人格自我要求,更致力于推进全社会诚信价值体系构建,不懈努力践行信义廉耻和契约精神,为中华民族民族精神复苏贡献力量。
拍拍贷: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8月,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第一个P2P(个人对个人)信用网上借贷平台。拍拍贷的团队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梦想的团队。创始团队来自微软,麦肯锡,中国银行等著名公司。在努力为用户创造价值的同时,拍拍贷的团队也在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拍拍贷专注于用创新的技术和理念建立一个安全、高效、诚信的网络平台,规范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使之更加安全,有效。让人们有机会得到帮助,以及帮助到需要的朋友,同时得到更好的回报。
红岭创投:红岭创投顺应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充分挖掘互联网市场潜力,通过建立一个安全、高效、诚信、互惠互助的网络借贷平台,让人们有机会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从而解决创业问题,帮助投资者及创业者更好地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下的经济困境。其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进行贷款,在这个领域做得也较为专业,但标的较大让投资人望而却步,对企业经营贷征信的突破会使其在这个领域做得更为优秀。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7]
2017年3月3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京注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报事宜的通知》:未收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的在京注册网贷平台需在30日内向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网贷平台将按新设机构的流程办理。[8]
2017年4月14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向未满18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发放贷款。未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的书面同意,不得为在样学生借款人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要求加强在校学生借款人资格审核,审慎甄别在校学生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用途等信息,严格审核第二还款来源的还款能力,不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9]
2017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上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借款人信息审核、平台信息接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电子存证成备案必备材料、建立严格报送机制”四大举措。[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