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村位于 北京市朝阳区,1990年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在北京召开时,在北京中轴路北端的安慧桥附近建 设了一批高层住宅楼及附属设施,作为运动员的住宿场所。亚运会结束后,这一地区逐渐发展成为北京的大型高档居住社区,拥有奥体中心、 五洲大酒店、北辰购物中心、名人广场、远大中心、炎黄艺术馆等公共建筑。
北京四环路穿过亚运村的南部。亚运村街道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北部,地处奥运功能区的核心区域,三面环绕国家体育场,四面环绕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全域都处于奥运场馆周边。
亚运村街道现辖10个社区。
北辰东路社区 安慧里社区 ;安慧里南社区 ;安苑里社区 ;祁家豁子社区
京民社区 ;华严北里社区 华严北里西社区 丝竹园社区 ;安翔里社区
亚运村街道辖区,早在民国14年(1925年)属北京市北郊区。 民国36年(1947年)隶于北京市郊七区。1952年至1956年归北京市 东郊区。1958年后分属朝阳区 大屯乡、 洼里乡和 小关街道办事处管辖。为迎接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召开,1986年2月始建亚运村及其各项 配套工程。为此征用大屯乡耕地3900多亩,撤销慧忠寺、 鱼池村、 药王庙、娘娘坟、干杨树、华严厂、 真武庙、 苇子坑、双旗杆、 小营10个自然村,并将小关街道办事处所辖的 华严里、 安翔里等6个住宅区和 北辰路、安立路等8条街巷划入该 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1989年8月正式成立亚运村街道办事处。因亚运村设在辖区内,故名。( 北京市朝阳区地名志)
1989年9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亚运村街道办事处。其辖区面积5.6平方公里。东至北苑路与小关街道接壤;西至京昌公路与海淀区接壤;南至北土城南马路与安贞街道接壤;北至安翔北路顺延至安慧北里北马路与大屯乡相邻。总体面积为梯形。
1990年8月,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指示,亚运村街道与周边的小关街道、大屯乡、洼里乡调整管界。亚运村街道辖区定为19.6平方公里。其边界:西至京昌公路;南至北土城南马路;北至农机院北墙外白庙路;东至北苑路北延至四环路,又由四环路东延至旅游学院东墙外铁路沿线,沿线铁路线向北与白庙路相交。
1993年8月,根据朝办发(1993)17号文件精神,亚运村街道恢复到5.6平方公里的原辖区。其边界:东至北苑路与小关街道接壤,西至京昌公路与海淀区接壤,南至北土城南马路与安贞街道相邻;北至安翔北路顺延至安慧北里北马路(秀园、雅园小区南马路)与大屯乡相邻。
2004年7月,根据朝阳区政府文件,亚运村街道面积调整为5.13平方公里。其边界:东至北苑路与小关街道接壤,西至八达岭高速路与海淀区接壤,南至北土城南马路与安贞街道相邻;北至安翔北路向东至北辰西路,向南至北四环中路再向东至北辰东路,向北至慧忠路再向东至安立路然后向北至安慧北里北马路(秀园、雅园小区南马路)与奥运村地区办事处、大屯街道办事处相邻。
1989年7月8日,根据北京市民政局(89)民字第210号批复,决定设立朝阳区人民政府亚运村街道办事处。1989年9月4日朝阳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亚运村街道办事处,从此开始正式组建办事处。1989年12月20日召开了由朝阳区委、区政府领导和驻地单位领导参加的地区大会,至此,亚运村街道办事处开始正式对外办公。几年来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几经变化,办事处机构建设日趋完善。
亚运村街道自1989年12月成立以来,在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发展资源,以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生活方便、人际关系和谐为目标,不断优化人文环境、人居环境、市容环境和发展环境。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地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集文化、教育、娱乐、体育、商贸、旅游、居住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区域。中科院微电子中心、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中华民族园、中关村健翔科技园等知名单位相继在这里落户,元大都旧址公园、万米绿色长廊相继在这里建成,旅游、商贸、餐饮、服务和文体产业相继在这里汇聚,有力地推动了地区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同时,精神文明创建也取得丰硕成果,获得了首都文明单位和首都文明街道的荣誉称号。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亚运村地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街道工委、办事处把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社区、创出特色,建设“群众满意工程”为出发点,把人文奥运进社区、创建安全社区和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紧密结合,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极大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文化繁荣、社会安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和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亚运村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该辖区内行使政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构的决定、命令和指示。
⒉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⒊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⒋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⒍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⒎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⒏制定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⒑负责婚姻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⒓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⒔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⒕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⒖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⒗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⒘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⒙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⒚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