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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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售

1.配售

配售分2种,1种是优先配售。就是你拥有该股股票。你就有权力以一个上市公司规定的发行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该股股票。数量按你所拥有的该股股票依照一个比例来购买。另一种就象买新股一样,需要摇号的。如果你不配,你就是放弃这个权力。当然也不会损失金钱。但是由于配售价格一般都比当时的价格低。如果放弃可能会造成损失。

2.什么是配售股份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 配股的运作程序如下:首先由上市公司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获得配股权利或得到配股权证,然后配股权证进行挂牌交易(目前,A股不进行权证交易),交易结束后,拥有配股权利的股东在指定的缴款期内在券商处通过交易所按比例购买配股股份。交易所规定,配股缴款期过后,配股无法补办,视同股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目前,A股配股包括四部分:一部分是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一般称为“**配股”或“**A1配”,沪市的挂牌代码为“700***”,深市为“8***”,这一部分认购后会马上流通,其余三种配股在国家有关政策未出台前,不得流通。它们分别是:国家股和社会法人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部分,一般称为“**转让”或“**A2配”、“**转配”,沪市挂牌代码为“710***”,深市为“3***”,这一部分是由于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时放弃配股权利或转让配股权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而形成的;再有一部分为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配 股部分,一般称为“**转配”,代码为“701***”,这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产生的,即上次参加转配股股东参加本次配股;还有就是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转让部分,一般称为“**转转”,代码为“711***”,也属于不流通部分。配股结束后,可流通部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有关配股的股份报告和验资报告后安排上市流通,获配流通部分会在获配股票流通起始日自动到股东帐户开始流通交易。

二.法人配售发行方式

所谓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新股配售给法人的发行方式。 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两类。根据规定,发行价格须由询价产生;

(1)发行量在8000万股以上的,对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发行量的50%;

(2)发行量在20000万股以上的,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法人配售的比例;

发行人选择战略投资者,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要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定义,战略投资者原则上不超过2 家,并披露其与发行人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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