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重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中央综治委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五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即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些专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铁道部、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新增11个成员单位,领导范围更宽。
在更名、职责调整之外,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人员也有所变化,在原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40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综治委将增加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项组。在由中央综治委主办的网站中国平安网上,包括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都已是成员单位。在工作内容变化后,领导范围也更宽了,在公检法之外,更多的增加社会管理部门。
综治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更名的同时,还有职责任务的增加、领导力量的充实、成员单位的增多、工作机构的加强。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打黑除恶、维护治安之外,人口及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也被纳入了综治委的工作范围。
从工作内容来看,此次确认了综治委社会管理的宽口径。综治委原来主要是打击犯罪,强调对社会的控制。更名后,它就包括了如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何培育、促进社会组织的发育,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