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政府对政党实行的压制政策。
从1890年议会开设到甲午战争,从政府方面讲,政府一直对政党实行“超然主义”。经过甲午战争之后,政府对政党则不再执行这一政策。因为资本家力量扩展的基础上,政党的力量也日益强大,因而,政府不仅要与政党妥协,而且还要政党的"提携"。同时,从政党方面来说,要扩大党的势力范围,扩大支持政党的资本家和地主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政党也必须与政府妥协合作。1896年,伊藤博文不得不在内阁改造中与自由党相互提携,并让自由党党首坂垣退助出任其内阁的内务大臣。这标志着政党开始从议会走进政府。
明治宪法即大日本帝国宪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基于近代立宪主义而制定的首部宪法,公布于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很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 明治宪法》或《帝国宪法》。与现行有效的《 日本国宪法》相对应,也经常被称作“旧宪法”。这部宪法,通过天皇向黑田清隆首相亲手递交的方式发布,即所谓“ 钦定宪法”。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部宪法的名称中带有“大日本帝国”的文字,但当时并不是日本正式的国号,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国号才正式统一称为“大日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