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南京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即于当年(1929)就《禁止诬蔑太平天国案》,函请内政部,教育部参考酌办,不久正式出台规定“嗣后如有记述太平史实者,禁止沿用粤贼诸称,而代以太平军或相应之名称”。
很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就禁止在一切书籍、杂志、报刊、教材、读物上攻击太平天国,将北洋军阀和满清时代的各种辱骂太平天国的文字资料全部查禁!将太平天国正名为“民族解放运动”,太平军绝不会再被骂成是“长毛粤匪”,否则就会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依据《禁止诬蔑太平天国案》,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