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号着重号(·) ,用于引起读者注意的符号,使用时文下打点;直排时则标在字的右侧。“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用着重号标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在 香港,着重号通常只用在教科书或教材中。使用方法和中国大陆的相同。 着重号的形式是小圆点,横行文字 中点在字的下边,直行文字中点在字的右边。着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