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驾驶员,也是《整体安全是〈交法〉的灵魂》一书的撰写者之一(该书于2016年7月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在此对有驾驶证的人说几句话:不管你钱在多,权在大,也不管你是这个星或者那个角,只要驾车,你就应该清楚这是个要夹紧尾巴的行当。
1971年,我17岁,有1年的驾驶经历,一次和几千名汽车驾驶人一起步行41.5公里(当天往返合计历程)去事故发生地点参加一起因翻车造成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会”。在距离事故发生地点几百米的会场上,宣读了对这名肇事驾驶人执行逮捕,当公安人员给肇事驾驶人戴手铐时我低下了头。
驾车15年后我走上管理岗位,从事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代表单位处理我单位一些驾驶人在全国一些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年来,有三件事怎么也忘不了:第一件,1990年夏天,我去看守所探视一名肇事驾驶人,他看着我给他买的洗漱用具说:“我给单位闯了这么大的祸,还洗什么脸,我有脸吗?”第二件,单位一名被大家公认驾驶技术好,又开着单位一辆档次很高的进口车的驾驶人,他对我常讲的一些安全行车的道理,不是讽刺、就是挖苦,甚至背后侮辱谩骂。后来这位驾驶人发生了事故,造成一名骑自行车人当场死亡。在我们见面时他说:“一定想法别让我蹲监狱,下辈子做牛做马都报答你。”第三件,在南方某地一交警队附近的招待所,遇到一位妇女,当她得知丈夫驾车发生车祸不是受伤而是死亡,当即昏厥过去,救醒后反复说:“只要人能活过来,三个工厂全不要。”后来得知她丈夫经营着三个有一定规模的工厂。
由于长期从事汽车驾驶与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亲眼目睹的事故,从事故通报中得知的事故以及从单位70年代就建立的肇事驾驶人档案中看到的事故(我所工作的单位,是国内一家特大型企业,有1.3万多名汽车驾驶人),已不知有多少了,深知事故是驾驶人在“安全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造成“制动非安全区”没有措施延续,一旦与自己发生相遇关系的车辆或行人在“制动非安全区”出错,十有八九会发生事故。为此,我们围绕“预防”撰写了《整体安全是〈交法〉的灵魂》一书,具体内容就是按照“三点两段定律”的具体要求之法解决“制动非安全区”的问题。
这“法”是经验教训的总结与升华,是客观现实的反映。那些还在迷茫中的人应该惊醒了,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写入了总则的“预防”原则吃到心里,咽到肚里,化到潜意识中去,使“预防”成为一种不自觉的自觉,成为驾车时的一种常态,时时刻刻不忘“预防”,绷紧“心理预防”这根弦,理智地、科学地按照“三点两段定律”具体要求的那样,在“安全区”采取预防措施,并延续过“制动非安全区”,安全通过“危险点”,在赢得整体安全中保证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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