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如下:
一、根据“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异地资金集中清算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资金集中清算业务实施细则”,送交公司备案;
二、与本地券商签订“代理清算协议”,收取交易保证金;
三、联系一家银行办理资金汇划;
四、将“资金集中清算确认书”送交登记公司;
五、在确定日期开始动作;六、将交易保证金的50%汇划登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