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烃民用燃料灶具(NY 314-1997)》标准与NY 313—1997《轻烃民用燃料》行业标准配套使用。本标准自1997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环保能源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平丽、张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