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播出

电视节目播出

中文名 电视节目播出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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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电视节目播出是电视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无论是台内节目还是剧场转播,或是通过微波线路、卫星地面站送来的节目,都必须汇集于电视中心的播出机房,然后送到发射台。节目的安排由负责播出的导演根据宣传任务的要求、节目的长度以及预定的电视栏目来决定。

节目播出要求准时,不应发生停播、空播、劣播、误播等事故。所以,播出设备是一套安全、可靠、完善的技术系统。通常伴有热备分机,并备有应急措施,以保证不间断地播送节目。

播出设备由视频、音频、脉冲、控制、电源、通话联络、环境设备等几大系统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视频(图像)、音频(声音)系统,它们各包括信号源、混合器、分配器 3部分。

视频系统的信号源设备有摄像机、录像机、飞点扫描幻灯机、字幕机、静止画面储存器、时标发生器、电视电影和监视、测试设备等。音频系统的信号源设备有传声器、录音机、录像机等。

视频、音频混合器是播出中的核心设备。视频混合器由视频信号源选择器(或称切换器)和混合特技放大器组成,后者可将被选切的几路视频以不同方式混合送出,以加强艺术效果,并兼有叠加字幕的功能。音频混合器除混合选择信号外,还具有调节音量、音调、音质的作用。

最后将选择出的主节目分送到视频、音频分配放大器、分多路信号送到电视发射台。

随着电视事业的发展,播出时间增加,节目内容增多,值班人员操作繁琐而紧张,容易产生差错,而观众又要求电视节目定时、准时。因此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操作势在必行。1982年中国中央电视台有两套节目实现了自动播出,即用电子计算机完成有关节目播出的信息处理和播出控制,提高了播出的可靠性和时间的准确性。中国的部分省、市电视台也已实现了程序控制。

相关文件

2018年01月,国家新闻广电总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管理和违规处理的通知》,指出要严肃违规节目处理处罚,进一步完善问题节目整改、警告、停播制度,严肃整治在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上出现的问题。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节目要坚持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凡被总局发现问题、受到总局《收听收看日报》点名批评、或被总局以其他形式批评的节目,依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发[2009]30号)中有关条款予以相应处理。

所有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一律不得以成片、剪辑、花絮等各种形式复播、重播或变相播出,包括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播出。

《通知》还指出,切实强化重点节目备案管理,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问题节目公开批评制度,加强属地管理和审查监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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