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部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发审委员分为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两类。2017年10月1日,63位发审委委员确定。根据此次公布的最终名单,42人为专职委员,21人为兼职委员。其中有6名来自高等院校,北京大学有3位教授位列其中,而其中两位来自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刘俏,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姜国华,另一位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1]
发审委委员主要负责股票发行审核工作。根据发审制度,一家企业想要上市,需要经过10个步骤,分别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问核、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发审委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IPO等资本市场的关键领域。[1]
根据新规则,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市场总结为“关键7人”。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1]